****就锦绣B区(地址:**市****路与科汇路交叉口东南60米)优居人才公寓54号楼、60号楼玻璃维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详见附件6清单)。
项目具体需求:
1、钢化玻璃 5mm+12mm+5mm,需清运碎玻璃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需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工程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实地勘察供应商费用自理。如未到现场勘察,责任自负。
3、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施工完成,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对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1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表格填写报价。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采购文件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价格体现,是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投产品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安装、调试、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合同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市林洋路500号
采购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3-****1367
4、报价文件构成
(1)投标单位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公司参加投标的,****公司的授权证明);
(2)投标供应商有效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2);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5)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6)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格式见附件5)。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注意:
(1)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公告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1)本项目采取现场见面开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请于2026年7月28日9:30前密封送至**市林洋路500号科创大楼1号楼2206室并登记(只接受现场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7月28日9: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四、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本免收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五、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循国家、行业现行建筑门窗维修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所有更换配件、材料均为全新合格产品,符合项目使用及安全要求。 维修后需达到:窗户启闭灵活、闭合严密;窗户结构稳固、无松动变形;密封部位无渗水漏水;整体无安全隐患,满足建筑正常使用功能。施工过程中需做好成品保护,避免对建筑原有设施、墙面、地面等造成损坏,若因施工造成损坏,由施工单位无偿修复。本项目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2.交货期:中标公告发布后十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所有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并安装、调试完毕。若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且未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延误原因,又无正当理由的,逾期超过15天,采购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货方承担该笔订单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所有货物需按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区域,总价中包含运输、装卸、安装费、垃圾清运。
4.质保、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一年全免费质保(配件+人工)及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所有设备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如果货物原厂承诺的保修期高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则按原厂承诺的执行)。
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须8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4小时内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并送至用户单位处。供应商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故障,每次罚2000元扣款。
6、约定事项: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
(2)如有必要,采购人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货物搬运、运输、检测、通讯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视为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中止合同履行。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3)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施工、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不可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施工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施工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六、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若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由采购单位抽签确定;
2.投标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供应商不得用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七、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10%于质保期满(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八、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向成交单位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信誉,同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对成交供应商作相关处理。
4、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询价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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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