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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 号)、《水土保持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规范》(SL/T336-2025)、《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等的相关规定,2026年7月3日,****在**省**市**区瑶曲镇主持召开了华能**瑶曲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及有关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31日
意见反馈人:洪 澎 135****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