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G246**绕城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你公司提交的国道246**绕城公路临时用地(第4批)已经****规划局批准,现将《****规划局关于国道246**绕城公路临时用地(第4批)的批复》(宜**规划函〔2026〕171号)转发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原则同意国道246**绕城公路临时用地(第4批)临时使用**文江镇**村2组、4组、5组,庆符镇水鸭村1组、4组,共计2个镇2****社区)5个组的集体土地2.1924公顷,其中农用地2.0469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281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8460公顷、园地0.3635公顷、林地0.2011公顷、其他农用地0.3553公顷),建设用地0.0925公顷,未利用地0.0530公顷。该临时用地涉及4个地块。
地块1位于**文江镇**村2组,用地面积0.0486公顷,其中:农用地0.0462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287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086公顷、园地0.001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1公顷),建设用地0.0024公顷。
地块2位于**文江镇**村2组。用地面积0.1775公顷,其中:农用地0.0874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479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046公顷、林地0.023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6公顷),建设用地0.0901公顷。
地块3位于**文江镇**村4组、5组。用地面积1.7039公顷,其中:农用地1.6509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8263公顷、园地0.3617公顷、林地0.1778公顷、其他农用地0.2851公顷),未利用地0.0530公顷。
地块4位于**庆符镇水鸭村1组、4组。用地面积0.2624公顷,其中:农用地0.2624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2044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065公顷、其他农用地0.0515公顷)。
二、项目用地用于国道246**绕城公路材料堆场、施工便道,必须按照批准的用地规模、用途、年限使用土地,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禁止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严禁超批准范围使用土地。
三、严格按照所呈报的临时用地合同做好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妥善解决好被使用土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四、按照所呈报的《土地复垦方案》中临时用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做好拟使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五、严格按照签订的《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落实好土地复垦费并按期缴存;用地期满后按照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履行土地复垦义务,临时用地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归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六、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自2026年7月20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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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