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石湾陶塑技艺活态传承、非遗人才培养,****拟举办2026年石湾陶塑技艺专题培训班。为使该培训项目顺利完成,现向社会征集采购符合条件的承办单位。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6年石湾陶塑技艺专题培训班
(二)项目内容:
1.承办单位负责提供和具体落实该培训项目举办前期和期间所需服务(包含教学场地、师资、培训资料物料、学员管理、结业评审、成果汇总、项目宣传、资料归档工作等;邀请至少5位国家级、省级陶艺大师,高校专业教师等组建授课团队,采用“理论教学+实操实训”模式开展培训;培训资料物料应包含石湾陶塑制作教学所需工作台、转盘、材料、烧制运输等;培训成果作品所有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2.负责提供该培训项目结束后其余一切需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服务或需其负责的事务。
3.在项目执行全过程须符合国家非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财政审计相关要求。
(三)项目开展时间:2026年9月至10月(培训活动共计10天)
(四)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壹拾万元整)
(五)其他要求:
1.提交项目实施具体方案(共招收30名学员,人员覆盖石湾陶塑技艺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备案传承人,非遗工坊从业者,本地陶艺创作者,陶艺专业院校师生等)。
2.提交项目具体报价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单位简介、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须具备开展和承办教育教学、培训活动等相关资质,拥有非遗类相关培训活动举办经验的优先考虑,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采购须知
1.承办单位需按照双方约定完成工作,若因无故延迟或拒不服务而造成采购单位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要求赔偿所有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2.若承办单位出现严重服务质量问题且经采购单位提出整改后仍无效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
3.报价截止后,若报价单位不足3家,采购单位将重新发布通告进行新一轮采购工作。
四、其他信息
1.报价方式:书面报价。
2.报价期限:自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0个自然日,报价截止时间为该期限最后一日17:00。标书代写
3.报价提交方式:报价材料应包括盖章纸质版及其扫描件电子版(存储于光盘或U盘),所有材料装袋密封送至****,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4.评选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择优筛选。
5.合同形式:书面合同。
6.本通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市禅**松风路先锋古道93号
联系电话:0757—****830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30)
联系人:仇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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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