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市受污染耕地灌溉河道重金属污染底泥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于2026年7月9日发起会商,有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审查并反馈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依据瑞发改投〔2026〕70号文件、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等,现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将针对**市塘下镇、桐浦镇、陶山镇、潘岱街道34条河道内涉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河道底泥开展治理工作,预期完成34.98万立方米污染底泥清理处置,可削减主要污染物镉2.26t、铬85.50t、铜120.10t、汞0.014t、镍13.29t、铅46.85t、锌275.05t。以该灌溉河道的灌溉面积估算,项目实施后可保护农田面积为7228.70亩。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三、工程技术标准
原则同意该项目是以阻断底泥中重金属进入农用地,改善本地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为目的的环境性清淤项目,通过排水作业和环保绞吸船带水作业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重金属污染底泥清挖、通过建设临时堆场和相应设施进行重金属污染底泥脱水及尾水处理,尾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通过建材利用等方式进行重金属污染底泥安全处置工程等内容,清除长期沉积在河道内含重金属污染的底泥,削减底泥中重金属存量,切断耕地周边历史遗留污染源。
四、工程概算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投资概算113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34万元,独立费用733万元,基本预备费33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五、项目选址
该项目位于**市塘下镇、桐浦镇、陶山镇、潘岱街道。
六、招标方式
****政府为该项目项目法人,项目施工、采购、监理等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七、建设工期
工程实施周期24个月,其中项目实施前准备阶段7个月,项目实施阶段15个月,项目验收阶段2个月。
八、其他
(一)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二)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改革局
2026年7月15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运输局、市水利局、****执法局、****环境局**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电局、****集团****公司。
**** 2026年7月15日印发
项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