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恒硕****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市恒硕****公司恒硕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恒硕****公司将****经济开发区香林工业园的“恒硕塑料颗粒生产项目”搬迁至**市**市城郊镇寺前路1号厂房。该迁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000m2,建设2条塑料造粒生产线,迁建后年产塑料颗粒8000吨,其中PE塑料颗粒6000吨、PP塑料颗粒2000 吨。该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73%。
根据**森****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别经预处理达纳****经济开发区污水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优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有机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且应设在密闭厂房内;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生产前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手续,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五、项目生产前****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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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