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宗地拍卖出让公告
南自然资告字[2026]9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 序号 |
土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不动产单元编号 |
| 1 |
**** |
淮****侧、**路东侧 |
55337.79㎡(合83.01亩) |
城镇住宅用地 |
大于1.0,不大于2.0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70年 |
13281.6 |
3000 |
83.01 |
341****20014GB00100W****0000 |
备注:1.宗地其他规划指标必须分别按照相应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2.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挂牌方式供应;3.****宗地****小学可入学**五小本****小学,初中可入学**五初本部或**五初南校区、东校区。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宗地竞买资格及要求:1.****公司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不得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2.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提供符合自有资金购地要求的证明材料。****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3.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4.竞得人可以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土地出让金且首期(1个月内)缴纳比例不低于总价款的50%,1年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8月10日,****政府****政府****规划局)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8月10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8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6年8月12日15时在****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始价之上,每次应价或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可以在项目所在****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公司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公司并由****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四)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银行账号
联系单位:********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县**镇富陂大道北段71号
联系电话:0558-****659、0558-****153
值班电话:0558-****116
开户单位:****发展中心
开户行:****营业部
账号:200********710****00026
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账号:188****56613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号:208********00038992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340********809799999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号:203********100****84791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号:124********022784
注意事项:
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账户任选一个,如分笔转款,****银行账户。
3、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即FN2026-**号宗地竞买保证金。
****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