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县青岭石灰石**鼻家山石灰石矿500万吨/年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6-07-22 | 发布日期: | 2026-07-22 |
| 关键词: | 项目,建设,排放,环境,石灰石,公众,**,家山,**市,粉尘,**,影响,征求,青岭,**,通过,气筒,负压,除尘器,报告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有效性: | 有效 |
******县青岭石灰石**鼻家山石灰石矿500万吨/年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县青岭石灰石**鼻家山石灰石矿500万吨/年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青岭石灰石**鼻家山石灰石矿500万吨/年技改扩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行业类别:石灰石、石膏开采(C1011)和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省**市新杭镇**村
建设内容:矿山开拓运输系统的扩建和改造、矿山开采顺序的优化主要开采装备设施的大型化更新、以及配套的破碎和筛分系统安全与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等,改造后形成500万吨/年的开采和破碎加工生产能力。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复垦农肥;破碎站出入口建设车辆冲洗设施一套,经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生产车间湿****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雨水设置截水沟、排水沟,进入沉淀池后外排至附近坑塘。
(2)废气
项目开采和装载过程中利用2台多功能洒水车通过高炮洒水抑尘,**内部运输道路沿线定期洒水抑尘。
本项目破碎站投料粉尘采取湿式喷淋,一次破碎粉尘采取负压抽风收集合并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二次破碎粉尘采取负压抽风收集合并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除泥筛分粉尘采取负压抽风收集合并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一段干式筛分粉尘采取负压抽风收集合并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二段干式筛分粉尘采取负压抽风收集合并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物料运输环节:破碎站内物料运输利用皮带进行输送,输送皮带要求全密闭;产品存储:湿式物料存储于堆棚内,干式物料存储于筒仓内,仓顶配备袋式除尘。同时本项目生产车间均为封闭车间,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限值。
(3)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矿山剥离物、沉渣、泥饼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于矿山修复。破损废包装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首先应本着“**化”的思路,尽量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噪声声级范围为80~95dB(A)。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县青岭石灰石**鼻家山石灰石矿500万吨/年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定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政府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
联系人:黄总
电话:0563-****888
联系地址:**省**市新杭镇**村
环评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桃州镇中雅蓝色公馆东1单元1501室;
联系人:许工;
电话:0563-****113;
邮箱:****@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4日(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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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