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段编号:****
| 标段编号: | **** |
| 采购人: | **** | 保证金: | 500 |
| 代理机构: | 标书费: | 0 | |
| 文件下载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2 16:00-2026-07-31 08:59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31 09:00 |
| 采购人联系人: | 陈* | 采购人电话: | 091****7655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6-07-22
****采购一辆新能源通勤班车及建设充电设施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张村驿镇
一、采购条件
****采购一辆新能源通勤班车及建设充电设****集团****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我矿生活区至**通勤一趟来回距离30公里,通勤时段为全天三班,区间内无公共交通设施,现有职工一千三百多人,通勤需求迫切且集中。现有租赁的四辆燃油班车车龄均超过8年,职工乘坐体验差,且无法满足环保与节能要求。同时,结合当前环保政策要求和我矿实际情况,需自购一辆新能源通勤班车(48座及以上),并同步配套建设4处充电设施。
2.采购范围:详见采购人要求。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需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响应人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本次采购全过程,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文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整车生产厂家须具备工信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资质,所投车辆必须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经销代理商须提供车辆生产厂家出具的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文件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
4.车辆须具备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车辆符合国家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相关政策要求。车辆电池、电机、电控三电核心零部件须具备CNAS、CMA认证的国家级型式试验检测报告
5.负责完成本项目通勤班车专属充电设施的设计、报批、设备供货、土建施工、电气安装、调试、验收、送电、质保维保等全部工作,确保充电设施与新能源班车匹配,满足日常通勤充电使用需求。
6.响应人须提供自2023年以来1份企事业单位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扫描件应清晰,否则无效)。
7.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表.自2023年以来开展过1项类似业务,并提供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资料。
8.未被“信用中国” (www.****.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信用报告为准,报告时间要求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布日期之后)。
9、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的采购(提供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鹤煤公司规范员工经商办企业行为要求:响应人须提交《股权及任职关联穿透声明》见附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响应人公章并注明签署日期,承诺其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联、任职关联:近****公司及下属单位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担任职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披露上述关联关系排除的相关承诺。(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注: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响应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7月22日16时00分到2026年7月31日08时59分
获取方式:我公司的采购项目信息在**云商(http://bid.****.com/)平台上发布,有意向的响应人需在**云商上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云商网站),注册成功后,方可在**云商平台网上缴纳响应服务费下载采购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云商( http://bid.****.com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6年7月31日09时00分
评审地点:**云商( http://bid.****.com ),响应人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云商成功递交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七、其他
1.付款方式(公对公转账)
1.1 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支付5万元定金。
1.2 进度款:充电桩安装调试后,车辆制造完毕出厂前付65万元,办理结算手续,送车至指定位置。
1.3 尾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尾款。
2.服务期限(工期)
2.1 车辆交货工期:合同生效(定金到位)后45日历天内,乙方将全新合规新能源通勤班车运输至甲方指定厂区地点,完成卸货、交接、初步调试。
2.2 充电设施工期:合同生效(定金到位)后40日历天内,乙方完成充电设施全部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送电工作,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电子一步法。
4.发布公告的媒体:本公告在**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500 元,交纳至该项目在**云商电子招响应文件平台生成的子账号中。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须从响应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且在响应截止日期前缴纳成功,不接受现钞,付款用途请注明“****采购一辆新能源通勤班车及建设充电设施”)。
7.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及响应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因采购失败重新发布的项目,之前购买过该项目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人,如需继续参与该项目,则不需要重复购买采购文件。
采购失败的项目,响应保证金由系统原路退还,再次发布平台自动生成的响应保证金子账户不一致,响应保证金需重新缴纳。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监督组。
联系电话:091****7684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省**市**张村驿镇
联系人:谢先生;电话:182****1212
| 序列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采购数量 | 需求时间 | 生产厂家(品牌) | 备注 | 计量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