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学生校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夏装、冬装各800套
采购预算:208000.00 元
采购内容: ****校服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都应满足资格要求)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税收的良好记录:
①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2025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标书代写
②缴纳税收证明资料:2025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标书代写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 年度或2025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期(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标书代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在“信用中国 ”网站(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完整清晰,加盖公章),作为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文件。开标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投标报名信息,依次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如果投标人被列入失信名单,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以上需要提供的截图时间为开标前三天任一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委员会。标书代写
2.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
1.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 》(遵财采〔2022〕17 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根据《****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 》(遵财采〔2022〕17 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 》(遵财采〔2022〕17 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
5.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 》(遵财采〔2022〕17 号)、《****财政局关于转发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 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 年7月23日至 2026年7月29日(以采购公告时间为准),每天上午 9:00 至12:00,下午 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昆****酒店18楼28号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300 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 10 点 00 分(以采购公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停止接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 年8 月12日10 点 00 分 (以采购公告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昆****酒店18楼28号标书代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网、 ****公众号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允许中小微企业制造(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的分类标准按照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四部委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袁老师 187****5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路唯一国际10号楼18-28号
联系方式:183****2175/158****9007
项目联系人:黄秀荣/罗丹/刘兆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