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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6-07-22 16:49】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70.00 分
技术响应:5.00 分
商务响应: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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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9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标书代写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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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六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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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4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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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深化设计的实施具体措施 (0~5.00) |
针对本项目标识标牌等设施,投标人深化设计的实施具体措施等方面是否表述全面,是否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等进行评分 。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分,差得3.5分,无得0分。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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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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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方案 (0~5.00) |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人员培训方案、维保方案等)综合评分。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分,差得3.5分,无得0分。 | 5.00 |
| 售后服务响应 (0~2.00)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内接到报修电话2小时(含)以内到达现场得2分,大于2小时小于6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得1.5分,6小时及以上到达现场得1分。(提供承诺书,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2.00 | ||
| 质保期 (0~3.00) |
所投标识标牌等设施免费质保期至少2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期得1分,满分3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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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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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及调试实施方案 (0~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及调试的人员配备情况、实施方案等,由评委进行优劣评价: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差得1.4分,无得0分。 | 2.00 |
| 质量保证措施 (0~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目标是否明确,是否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且针对性强进行评分: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差得1.4分,无得0分。 | 2.00 | ||
| 安全保证措施 (0~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合理性、可靠性进行评分。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差得1.4分,无得0分。 | 2.00 | ||
| 进度保证措施 (0~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细节、实施步骤、进度控制方法和流程、保证措施等)全面性、可行性、合理性、可靠性进行评分。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差得1.4分,无得0分。 | 2.00 | ||
| 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 (0~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合理程度,是否理解本次项目的意义,能否准确把握项目的重点、难点及提出解决方案进行评分。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差得1.4分,无得0分。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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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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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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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类似业绩 (0~5.00) |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06月01日(含)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标牌供货业绩或供货与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时间以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中如无法体现标识标牌供货或供货安装部分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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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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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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