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陵矶港区**湖三期工程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全过程服务咨询询价公告
**港城陵矶港区**湖三期工程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全过程服务咨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港城陵矶港区**湖三期工程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全过程服务咨询项目
1.2 采购人:****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港城陵矶港区**湖三期工程,位于**市**区**湖街道、长江中**峰水道右岸,中游航**程约为225.0km,上距城陵矶老港(洞庭湖与长江交汇处)约5.4km,下距荆岳长江大桥约7.0km。本工程拟**6个5000吨级(水工结构按10000吨级设计)泊位,包含4个杂货泊位和2个通用泊位。根据工程建设及投产计划,项目分两次验收,其中1、2#泊位先行验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消防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服务,分两次验收(1、2#泊位先行验收,项目整体随后验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依据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本项目消防设施现场功能及性能检测,出具消防查验台账及问题整改清单,整改后复检,编制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组织专家评审,按意见修改报告,以及完成备案并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
2.2 服务期限:项目分两次验收。1、2#泊位在委****检测所需资料齐全,且具备检测条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部分现场检测工作;检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消防查验台账及问题整改清单;委托人完成整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全部项目检测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专家组长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项目整体具备检测条件后,按上述同样时限及要求完成现场检测、整改复检、报告编制评审及备案取证工作。如因客观因素影响延期,需取得项目业主单位书面认可。
2.3 服务地点:**省**市境内。
2.4 相关要求: 详见 第五章 采购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5)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公司,****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同时投同一标段。
3.2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在中华人民**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已在国家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中完成备案,具备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资格(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3)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供应商近5年(投标日期截止前60个月)完成过至少1个消防设施竣工验收服务咨询项目的服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上的时间为准(提供合同首页及盖章页复印件);
(4)信誉要求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1.**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2.****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最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团队其他成员2名):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提供近五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一个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咨询服务项目的业绩证明;
2.项目团队其他成员2名: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完成过要求业绩的材料,材料需体现该负责人相关信息。
4.供应商拟派的主要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工作经验证明以毕业证上的时间开始起算。
(6)其他要求:无;
(7)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4.响应保证金
无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综合评分法
5.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报价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最高投标限价
6.1询价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220000.00元(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6.2报价人投标报价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采购文件获取
7.1 供应商应当于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7日,网上直接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7.2 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6年7月24日12时00分前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公休日除外)。
7.3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4 获取方式: https://pan.**.com/s/1ebfSctr0Y4bIishPsqEXcwpwd=ewpf (百度网盘提取)。
8.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最迟应于2026年7月28日11时30分送达**市 **省**市**区S201(沿江路)****集团办公楼30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同时在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om)、****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com/)上发布。
10.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监督部门为****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话:0730-****255。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省**市**区S201(沿江路)****集团办公楼301室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 0730-****365
邮 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