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建设项目(一期)(勘察)
项目概况
****殡仪馆建设项目(一期)(勘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蓝天街道蓝天路28****广场南区E4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3日14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殡仪馆建设项目(一期)(勘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350,000.00元
最高限价:350,000.00元
建设地点:**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殡仪馆建设项目(一期)用地面积35602.25㎡(约合53.4亩),拟建总建筑面积为7810.9㎡,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7310.9㎡,不计容地下室设备用房建筑面积500㎡。**3****殡仪馆用房建筑面积为7197.1㎡,含业务区用房716.65㎡,遗体处理区用房1577.56㎡,悼念区用房2341.79㎡,火化区用房1378.22㎡,后勤管理区用房1182.88㎡;以及**地下室设各用房500㎡,1栋室外公共卫生间100㎡和门卫室13.8㎡。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道路、广场、绿化、给排水、照明、电气、通信等。
采购范围:****殡仪馆建设项目(一期)详细勘察相关要求及后续服务(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并提交勘察成果报告。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跟随项目全程施工周期开展同步检测,至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完成、检测成果全部提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完毕为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或本单位分支机构缴纳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应当根据《**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厅网站(http://www.****.cn/)登录**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记录查询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或不同联合体成员参加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成交)项目向招标(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b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c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磋商)项目中投标(响应),否则各相关投标(响应)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邮箱形式获取,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163.com
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区蓝天路51****酒店5楼**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室8标书代写
五、开启时间:2026年8月3日14时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蓝天路51****酒店5楼**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室8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磋商公告在《**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华成路47号民政局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 话:0898-****0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蓝天街道蓝天路28****广场南区E403
联系方式:0898-****3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898-****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