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国**金融大厦保洁服务(2026-2031)(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中国**金融大厦保洁服务(2026-2031)
1.2 项目背景:
需采购**中国**金融大厦保洁服务单位,现向全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1.3 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计人民币19,609,386.00元(含税),超出按无效标处理。
二、招标范围
2.1**中国**金融大厦红线范围以内的所有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面、内外幕墙、天花、场地、道路、消防通道、消防门(包括职场门禁外侧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玻璃、公共部位门窗、设备房、标识牌、广告灯箱、公共区域灯具、大堂、电梯、下沉广场、值班室、垃圾房、屋面、空中花园、绿化带、管道、管井、地沟等的日常清洁服务;以及内外幕墙清洗、电梯井道清理、日常石材护理、部分楼层单元内区域日常清洁服务、地毯清洗、**石晶面服务等内容。除采购人提供的大卷纸、厕垫纸、擦手纸、洗手液、消毒液外,供应商需提****服务所需的配套物资(如清洁耗材、人员统一服装等)及工具、设备,相关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细需求见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2.2服务期:( 2026年9月1日-2031年8月31日),采用“2+3”模式,分为两个阶段履行:第一阶段服务期2年,2年期满前对乙方进行综合考核。若乙方通过第一阶段考核,合同继续履行,自动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服务期3年,双方无需另行签订新合同;若乙方未通过第一阶段考核,合同于2年期满之日自动终止。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服务地点:**市。
2.5中标供应商数量:选取1家。
2.6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投标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提供至少1个保洁(清洁)业绩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1.业绩时间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内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以合同服务期限为准)的业绩合同,(注:合同履约起始日期早于2023年1月1日,但履约期延续至2023年1月1日及以后的跨年度合同,同样予以认可;其发票、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均自合同实际履约起始月起连续提供。)标书代写
2.业绩金额要求:单个业绩合同年平均金额≥280万元(人民币);业绩合同关键页若能体现合同金额(包括暂估总价、固定总价和上限总价等),以合同关键页载明的金额为准;业绩合同关键页若不能体现合同金额,该业绩不予认可。
3.同类项目范围:保洁(清洁)服务合同。
4.项目业态类型要求:业绩合同中服务内容表现项目业态为“住宅(含居住公寓)、市政道路环卫清扫”的,该业绩不予认可;其余所有业态保洁服务合同(含未体现业态的业绩合同),满足金额要求即认定为有效业绩。
5.须提供符合前述“业绩要求”的以下材料:①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名称、服务范围及内容、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期限、合同金额;②业绩合同履约期前三个月结算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银行收款回单”,且该时段发票累计总金额应≥70万元(注:a、如发票或收款回单明确备注对应服务周期的,不限制发票开具日期;b、若发票或收款回单未备注对应服务周期的,归集对应单月服务费所开具的全部发票,该批次发票中首张发票与末张发票的开票时间间隔不得超出三个月,间隔超期的发票不予计入有效金额。)
6.投标人未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上述材料提供不全,或提供的复印件难以辨认关键信息的,属无效业绩证明。以上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的财务审计报告完整版,并提供该财务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报告编码和财务报表关键指标查验”页面的截图。财务审计报告须赋码,且可扫码查验,若未赋码或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报告内容不一致,则不予认可。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审计报告查验网址:https://acc.****.cn/)
3.4投标人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单(曾被列入已经移出的除外)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cn/)。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cn/)。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zxgk.****.cn/)。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n/)上不涉及在有效期限内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在该网站的“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截图,其中:
招标人所在地、项目实施所在地和采购实****政府部门做出上述行政处罚的地域范围的。
【以上材料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所有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有误或不清晰的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实质上由第三人提供服务(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6投标人须为****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的供应商。请访问该网站(https://eps.****.com/)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方式详见【中国**电子化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云采平台用户使用手册-供应商注册】)。****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登录后【系统管理】→【信息维护】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市**区深南中路2001号中信国际大厦(信云大厦)1栋39层01A单元/邮件huangjj@ck.****.com。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4.1 现场购买: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介绍信(加盖公章)、③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以上资料至上述4.2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4.4.2 邮购文件(邮件形式):
如需邮购或电子邮件接收招标文件,请以邮件方式将前款①②③资料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详见本公告第六条),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资料完毕后向投标人发送《发售登记表》,投标人填妥《发售登记表》并以汇款方式支付购买费用后,将表格扫描件及汇款单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详见本公告第六条),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4.4.3支付要求: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公对公****公司名称)汇入以下账户并保留转账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户名:********公司
开户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441 0101 8260 0192 391
4.5 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标书代写
4.6 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4.6.1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2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4.6.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邮寄。递交地点:**市**区深南中路2001号中信国际大厦(信云大厦)1栋39层01A单元,收件人及联系方式:黄佳杰188****601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与现场递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选择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邮寄过程中延误、丢失、破损、密封失效等全部风险;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4.7 开标地点:**市**区深南中路2001号中信国际大厦(信云大厦)1栋39层01A单元。标书代写
五、招标公告查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
****集团集中采购门户(https://eps.****.com/)、
****(http://www.****.citic)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益田路6001号中国**金融大厦7楼
联系人:燕先生
电话:0755-****29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深南中路2001号中信国际大厦(信云大厦)1栋39层01A单元
联系人:谢泓毅、黄佳杰、王世钦
电话:****1788-8954/8958
Email:xiehy@ck.****.com、huangjj@ck.****.com、wangsqsz@ck.****.com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被****集团供应商库负面清单或冻结名单或黑名单或永久禁用名单的,投标人投标将不被接受。
7.2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标书代写
7.3供应商不良行为事项清单。
7.1 供应商向如有下述不良行为的,****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及******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制度进行处罚,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或黑名单,****集团及其下属机构后续采购活动。
7.2 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事项包括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恶意串通、恶意欺诈、采购合同相关不良行为、其他供应商不良行为等5类39项供应商不良行为。
(1) 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良行为-2项
① 供应商向采购工作人员、采购参与人员或采购相关人员行贿。
② 供应商向采购工作人员、采购参与人员或采购相关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 恶意串通不良行为-20项
① 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需求方、采购实施组织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或响应)文件。
② 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方、采购实施组织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或响应)文件。
③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④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
⑤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放弃中标(或成交)。
⑥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或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⑦ 供应商与采购需求方、采购实施组织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⑧ 参与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不同供应商的寻源报名文件或投标(或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⑨ 参与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寻源报名或投标(或响应)事宜。
⑩ 参与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不同供应商的寻源报名文件或投标(或响应)文件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或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⑾ 参与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不同供应商的寻源报名文件或投标(或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⑿ 参与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⒀ 参与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⒁ 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或响应)文件。
⒂ 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成交)或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⒃ 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⒄ 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或响应)报价。
⒅ 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在采购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⒆ 供应商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或成交)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或响应)。
⒇ 供应商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或响应)报价的行为。
(3) 恶意欺诈不良行为-6项
①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中标或成交。
②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③ 供应商在考察活动中,拒绝考察。
④ 供应商在考察活动中,提供虚假情况。
⑤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诉、澄清或申诉。
⑥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澄清或申诉。
(4) 采购合同相关不良行为-8项
① 供应商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采购合同。
② 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③ 供应商未经同意,擅自采取转包方式履行采购合同。
④ 供应商未经同意,擅自采取分包方式履行采购合同。
⑤ 供应商未按采购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差或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⑥ 供应商擅自变更采购合同。
⑦ 供应商擅自中止采购合同。
⑧ 供应商擅自终止采购合同。
(5) 其他供应商不良行为-3项
① 供应商无合理理由干扰采购活动。
② 供应商无合理理由质疑投诉。
③ ****集团及其下属机构利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