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的委托,****中心公开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最低限价 (万元/年)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经营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
| ****中心公开招租项目 |
108 |
10 |
建筑面积8106.49平方米 |
5年 |
1 |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磋商有关说明(二)磋商地点:**区公共资****公司)(地址:****岸区茶园新区广福大道12****中心B区2号楼4楼)。
(三)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8月3日9:30—2026年8月3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时间10:00标书代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不予受理。
(五)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8月3日10:00(**时间)。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九)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五、联系方式(一)采购人:****
联系人:彭老师,电 话:023-****7216
实物考察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23-****721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岸区茶园新区广福大道12****中心B区2号楼4楼
联系人:魏老师
电 话:023-****8753
六、现场踏勘
不组织。供应商自身应对踏勘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