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塔湾校区学生浴池及泅渡馆供热系统维修服务
三、成交信息:
包组名称:****塔湾校区学生浴池及泅渡馆供热系统维修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沈****开发区开发二十二号路199甲1-11号1门、2门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捌万玖仟玖佰玖拾壹元整(¥589,99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名称:****塔湾校区学生浴池及泅渡馆供热系统维修服务
服务类
服务范围:****塔湾校区学生浴池及泅渡馆供热系统维修服务
服务需求:1、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持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高压电工证书的维修人员(响应文件中提供施工前向采购人提供高压电工证的承诺函)
2、对服务价格明细表中列明的20项维修内容,成交供应商必须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不得删减任意项目,不得降低维修标准、拖延更换关键配件,严禁以设备尚可短期使用为由缩减维修项目。
3、****维修部分免费保修24个月。
服务时间:工期40天。
服务标准:修复设备故障,根除设备故障隐患,稳定保障日常热水供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10月15****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布),2003年和2011年,国家发改委分别以《****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20%。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3000元,按照人民币3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70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公告发布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塔湾街8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扬、黄欢、李宇
电话:024-****5609
日期: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