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国土**、能源、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07-22 |
| 名称: | 关于**市****经济**社位于**片区CD06-13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7-22 | |
| 主题词: | |||
公示说明:
**市****经济**社申请出具位于**片区CD06-13地块的规划条件,地块位于****侧,地块面积为9368.0平方米。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2、1<容积率≤3.5(住宅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71.5%,商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28.5%)。
3、建筑密度≤35%(其中高层≤22%)。
4、绿地率≥30%。
5、建筑高度≤80米。
退线要求(详附图):
建筑后退北侧**路、西侧崇文路道路红线:退10米及以上,高层建筑退14米及以上。后退东侧临规划巷地界线:退7.5米及以上,高层建筑退9米及以上。后退东侧不临规划巷地界线:退4米及以上,高层建筑退9米及以上。后退南侧临规划巷地界线:退7.5米及以上,高层建筑退12米及以上。后退南侧不临规划巷地界线:退6米及以上,高层建筑退12米及以上。地下室退线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
1.停车位配建要求: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在用地范围内须按2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百户标准配建养老设施。
3.需按高府办〔2022〕10号文件要求配建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配套安全设施,每千人常住人口托位数达到5.5个以上。需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4.须根据相关规范及文件的要求配套或预留移动通信、燃气等设施的建设空间、建设位置、容量及其配套**。
5.在自身用地范围内按国家、省有关规范及当地供电标准配置供电设施。
公示期限:
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31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镇政府(****政府公示网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查询网址:(http://www.****.cn/)。
5、联系电话:066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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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