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米****市政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03 09:30:00,更正为:2026-08-07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08-03 09:30:00,更正为:2026-08-07 09:30:00。标书代写
1. 取消LED路灯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要求
① 第三章“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中LED路灯相关内容删除,改为“本项目不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② 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要求”整项删除,后续序号依次调整。
2. 删除维修服务清单内容及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①第三章技术要求“维修服务清单内容及要求”中,凡涉及“中外合资”描述的全部删除,相关项仅保留产品名称及质保要求。
② 删除维修服务清单下方第3条“运行维修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更换或更新,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设备均取得CCC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单独承诺函)”的要求,后续序号依次调整。
3. 评分标准分值调整
(一)详细评审“巡查服务方案”分值由5分调整为6分。在原内容基础上增加第(3)项: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货物中,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每提供一份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得0.5分,最高得1分。
(二)详细评审“履约能力”分值由13分调整为12分。评分标准相应调整:原“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6.5分,最多得13分”更正为“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6分,最多得12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2日
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812-****101
名称:****
地址:**省**市米**攀莲镇府城路89号
联系方式:0812-****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武科东一路15号城市会所3栋2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028-****3292 189****532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万老师
电话:028-****3292 189****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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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