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经开区金海街道鞋城七路1119号2楼207室
中标金额:118600.00元
评审得分:89.33分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安保、保洁、会务服务、水电维修、消防日常管理、园林绿化、基础设施设备维保、公共机构节能、综合环境整治、应急演练及物业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服务期内,按考核办法考核,经考核达标,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比选文件执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城镇桃园路**公租房门面10号,联系方式:199****794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磬**路468 号
联系方式: 0557-****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泗城镇桃园路**公租房门面10号
联系方式: 199****7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 话:199****7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