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润禾永修年产28kt有机硅新材料项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九江-永修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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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年产28kt有机硅新材料项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2 17:50

信息类别: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7-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14349/2026-00702 责任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润禾**年产28kt有机硅新材料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058****环境局)

通讯地址:**省**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中心北附楼B栋(332000)

项目名称

**润禾**年产28kt有机硅新材料项

建设地点

****开发区星火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E115°46′15.453″,N29°7′59.349′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拟投资2900万****经济开发区****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28kt有机硅新材料项目。利用已建106车间,增设16套装置(7套10m3的端含氢硅油生产装置、3套10m3的端环氧聚醚硅油生产装置、4套3m3的烷基苯基硅油生产装置、2套5m3的流平剂生产装置)。产品方案如下:18000t/a端含氢硅油、3000t/a端环氧聚醚硅油、4000t/a烷基苯基硅油、3000t/a流平剂。其他如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循环水系统、RTO尾气处理系统、变配电室、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均依现有已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估值模式计算结果表明:项目正常排放下TVOC、非甲烷总烃、TSP、PM10、PM2.5、SO2、NOx、苯乙烯、氟化物短期浓度贡献值均小于100%。本项目正常排放下TVOC、非甲烷总烃、TSP、PM、PM.、SO2、NOx、苯乙烯、氟化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TVOC、非甲烷总烃、TSP、PM、PM.、SO2、NOx、苯乙烯、氟化物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源、在建源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故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时,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相应质量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中规定:以106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外扩50米范围。根据现有工程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扩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在现有工程卫生防护距离之中,故全厂最终卫生防护距离为:防护距离为101生产车间、102生产车间、106生产车间、储罐区边界外各50米范围,104车间、污水处理站外100米范围。本项目周围环境敏感分布情况,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米范围内无村庄、居民区及食品、医药企业等敏感点,与本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为厂区西南面约870m的茅栗岗,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各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强度和排放方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采用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能保证污染源的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等,经厂内****工业园****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间接排放标准****工业园****处理厂处理。

****工业园****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内,****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处理厂的余量,****工业园“一企一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在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负荷、处理工艺及工业污水管网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三)噪声影响预测

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值预测值均符合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无超标现象。

(四)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种类有废包装桶、废盐、低沸物、废滤渣以及废滤网、检验废液、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外排,不产生二次污染物,对当地环境不造成影响。

(五)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正常状况下,所有生产和环保设施均按防渗要求设计,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轻微。事故状态时,污染物的运移速度相对较慢,较短时间内污染范围较小。但随着泄漏未及时发现,泄漏到地下水中的污染物持续增加,超标及影响范围将增大,最终超出厂界,但在超标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散式居民饮用水及其他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特殊保护区分布。此外,应在项目场地内偏下游布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以便及时发现废水泄漏事故,及时进行现场污染控制和处理。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等,经厂内****工业园****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间接排放标准****工业园****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排入长江。

(二)废气

1.有组织工艺废气

拟建项目本项目工艺产生的废气主要为TVOC、非甲烷总烃、氟化物、异丙醇、甲基苯乙烯、苯乙烯等,由引风机通过管道经过酸洗+碱洗+RTO焚烧炉焚烧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TVOC、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019)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较严值。氟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5.0mg/m3(0.073kg/h),甲基苯乙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80mg/m3,异丙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80mg/m3,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30mg/m3(1.5kg/h),S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100mg/m3,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150mg/m3。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是生产车间等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体。主要减排措施有:易挥发物料输送尽可能采用管道或者密闭输送,尽量减少原料、产品转移、输送的中间环节,将物料暴露的几率降至最低,加强生产车间通风,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所有机泵、管道、阀门等连接部位、运转部分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加强投料集气罩收集效率和收集面积,减少颗粒物无组织产生量;项目中间计量槽均为密闭,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建立泄露监测与修复体系(LADR)减少无组织排放,通过全厂巡检,检查无组织排放控制制度落实情况,通过加强维修改进无组织泄露控制;在厂区及生产车间周围进行绿化等。

通过合理的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TVOC、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019)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较严值,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苯乙烯厂界无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1.9mg/m3。项目厂区范围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 36/2186-2025)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浓度限值中相关标准要求。

(三)噪声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防噪隔声措施。对室内噪声源作好设备间隔声措施,对室外噪声源加吸声罩,做防震基础等。

(四)固废

本项目固废种类有废包装桶、废盐、低沸物、废滤渣以及废滤网、检验废液、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外排,不产生二次污染物,对当地环境不造成影响。

****已在北厂区设置了面积为216m2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容积为216吨的危废暂存库。

(五)地下水

本项目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排放等环境提出措施。针对主要污染源各池底部及池壁防渗,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地面硬化、防渗,设置排水沟等措施,拟建工程采取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较为成熟,能够保证防渗效果满足标准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及环保设施等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异丙醇、DMC、a-甲基苯乙烯、十二碳烯、三氟甲基磺酸依托现有存储量,新增风险物质为丙二醇甲醚、烷烃D30。涉及的环境风险主要有毒有害物质泄露、环保设施非正常运行、火灾和爆炸等。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及污染物的非正常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污染影响。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及消防报警控制系统;为防止原料泄漏及燃烧,在罐区四周专设防渗排水沟(围堰)至事故储水池,在排水沟旁还应建防火墙。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收集至事故收集池。储罐区周围应设置围堰,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经围堰收集后,通过事故应急泵泵入备用储罐,避免有毒有害化学品外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园区现有项目已建事故应急池1个,有效容积为1000m3。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事故应急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确保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事故应急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采用网上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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