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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代理服务费变更为:招标代理费用根据中标价,按照合同约定总预算的采购收费标准的60%(税前)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该变更公告为本项目组成部分,除变更事项外,其余事项以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
准。
招标人名称:****
地 址:**省**市**区大**路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省**市红谷滩区庐**大道1999****花园****中心3#商业楼店面110-113室
邮 编:330038
联 系 人:舒基龙、王红红、黄颖慧、马俊、刘玲
电 话:0791-****0668
传 真:/
电子函件:****@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