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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综合服务项目商业用房招租公告
**县新能源综合服务项目为县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重点产业项目,规划打造集新车销售、二手车展销、客户配套洽谈服务于一体的汽车产业集聚载体,现已全面竣工具备运营条件。为规范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盘活项目闲置商业用房,按照国有资产公开出租相关管理规定,我司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出租项目1#—8#商业用房,诚邀资质齐全、经营实力较强的意向主体参与本次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概况
(一)产权单位:****
(二)位置:**县**镇**江大道东段17号,****大队斜对面。
(三)招租范围:****中心1#—8#商业用房。
(四)租赁期限:5年(自商业用房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五)业态要求:仅限汽车整车销售及配套展陈、客户接待等附属经营用途,不得开展汽车零配件销售或维修保养经营。
(六)招租底价及物业服务费:
| 商业用房名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招租底价(元/年) |
物业服务费(元/年) |
| 1#商业用房 |
1126.45 |
135174 |
13517.4 |
| 2#商业用房 |
1271.95 (其中:一层558.72、二层713.23) |
84163.92 |
15263.4 |
| 3#商业用房 |
347.09 |
41650.8 |
4165 |
| 4#商业用房 |
192 |
23040 |
2304 |
| 5#商业用房 |
192 |
23040 |
2304 |
| 6#商业用房 |
192 |
23040 |
2304 |
| 7#商业用房 |
192 |
23040 |
2304 |
| 8#商业用房 |
198.4 |
23808 |
2380.8 |
备注:1.物业服务费不参与招租竞价,须随年度租金一并足额缴纳至招租人指定账户;
2.建筑面积最终以不动产权证或第三方专业测绘机构出具成果载明面积据实结算,租金、物业费同步调整;面积差额产生的租金、物业费实行多退少补,一次性结清。
二、招租原则
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竞租要求
(一)竞租主体资格
1.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合伙组织参与竞租。
2.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曾因弃租、违约被列入我司国有资产招租黑名单的主体,不予通过报名审核,不得参与竞租。
(二)经营主体注册及转租约束
1.若中选竞租人非**县注册经营主体,须在《租赁成交确认书》出具30个工作日内,将原有企业注册地址变更至**县,或在本县新设立全资/****公司,新设公司承租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1%,原竞租主体对本租赁合同全部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租赁期内严禁将房屋整体、分块转租或变相转租第三方,一经查实视为根本性违约,我司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协议、收回房屋,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偿全部经济损失。
(三)中选弃租约束
竞租人成功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承租资格的,已缴纳竞租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列入我司国有资产招租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组织的全部招租、资产转让竞价活动。
(四)租金减免优惠政策
承租人可自主选择申请租金减免或全额缴纳租金,统一执行以下规则:
1.减免基础要求:选择享受租金减免的竞租人,须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在**县设立经营主体;收到房屋交付通知3个工作日内,仅预交40%基准年租金及全额物业服务费,剩余60%租金根据当年汽车销售考核结果予以减免,未达标须全额补缴并承担相应资金占用成本。
2.分档销售考核标准
情形一:**县落地**市内其他区县同类汽车销售扶持政策,经营主体当年10月31日前含税汽车销售开票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可减免当年60%租金;
情形二:**县未落地对应汽车销售扶持政策,按房源分档考核:1#商业用房汽车销售额达到150万元,2#、3#商业用房汽车销售额分别达到100万元,4#、5#、6#、7#、8#商业用房汽车销售额分别达到50万元,均以实际开票的含税金额计算,达标即可减免当年60%租金;
以上销售额均以经营主体实际含税销售发票金额为准。
3.未达标处置:当年未达到对应销售考核标准的,承租方须于当年11月15日前补足全额基准租金,以60%基准年租金为基数,****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支付资金占用利息;逾期补缴的,同步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
4.自愿放弃减免:承租人预估无法达到上述销售考核标准、自愿放弃租金减免政策的,须在收到房屋交付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当年全额租金及物业服务费。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县**镇**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9层1号)。
(三)报名须知:竞租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4.竞租人在报名时,需提供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5.竞租人为法人的,****公司鲜章。
(四)竞租保证金
1.各商业用房竞租保证金标准分别为:1#商铺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2#商铺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3#商铺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4#、5#、6#、7#、8#商铺各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2.缴纳时间及方式:竞租****银行转账方式向招租人指定账户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招租人账户信息为:
账户名称:****
账 号:231********22107819
开 户 行:****银行****公司**支行
备 注:新能源项目 #商铺竞租保证金
3.竞租保证金退还:
① 中选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届满后,竞租人在协议期限内无任何违约行为且租赁标的物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等无人为损坏,招租人在承租人完善腾退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承租人;若竞租成功后,承租人放弃租赁资格的将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 未中选的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招租人将于招租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无息退还。
五、竞租方式及规则
(一)竞租时间:2026年8月3日上午10:30。
(二)竞租地点:****(**县**镇**江大道中段139****中心1号楼1层)。
(三)竞租方式:本次招租采用公开竞价方式。遵循“竞争择优、价高者得”的原则,以租赁标的物年租金底价为起点进行增价式竞租,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0元,最终确定报价最高的竞租人中选,中选后的竞租人须当场与招租人签订《租赁成交确认书》。
六、注意事项
(一)承租人须于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承租人如出现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租金、物业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须按照每逾期一日向出租人支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不予交付或收回租赁标的物;若承租人逾期缴纳租金、物业费、其它相关费用及违约金超过15日历天,将视为承租人严重违约,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责令其限期撤场,并依法追究因承租人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赁标的物转租或变相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将视为承租人严重违约,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责令其限期撤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因承租人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承租人须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气、网络服务等相关费用。
(四)租赁标的物以交付当日现状为准,请竞租意向人自行安排现场勘察,交付时间以出租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承租人自****服务中心外墙施工以及租赁标的物装饰装修、室内装修并承担相应费用,装修方案须满足国家有关建筑结构安全、消防等规范标准,装修不得损坏商业用房建筑主体结构、消防设施及外部装修装饰效果。承租人实施装修作业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建筑结构安全、消防等规范标准,装修完工后的自检、报验及竣工验收流程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法律风险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五)承租人不得破坏租赁标的物建筑主体结构及外部装修装饰效果,如有破坏,承租人必须按招租人要求限期修复,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收回租赁标的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须综合考虑、合理管控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物的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建设费用投入,租赁期满或终止租赁协议后,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协议,出租人均不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进行的装饰装修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承租人投入的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如外立面幕墙等)及相关附属设施无偿划归出租人所有,由承租人出资添置的可移动设施设备归承租人所有。
(六)承租人需承担租赁标的物以及与之配套的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照管、维护保养以及故障维修事宜,保证租赁标的物整体与各项设施设备能够维持正常的使用功能。因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的不当操作行为,或是承租人的人为因素致使标的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遭受损坏,承租人必须负责将受损部分修复至原状,或者按照受损资产的实际价值予以赔偿。如果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租赁标的物损坏的,双方互不追究并各自承担损失。
(七)意向竞租人应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物装修及设备设施现状情况或现场实际面积与公告数据有差异等为由提出任何异议,租赁标的物建筑主体结构、内外装饰装修及设备设施均以交付当天现状为准,出租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承租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承租人须遵守本招租公告和租赁协议有关业态要求使用租赁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或变相调整经营业态和用途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收回租赁标的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九)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招租约定,竞租人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报价无效。若只有一名竞租人提交有效报价,出租人可直接确定其为承租人。
(十)上述有关事项由招租人负责解释,意向竞租人如有疑问可向招租人咨询。招租人有权对招租事项进行澄清,澄清事项将在竞租报价活动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竞租人。
七、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招租公告和招租结果****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831-****037。
附件:1.商业用房平面示意图
2.商业用房交付标准
3.授权委托书
4.竞租协议
5.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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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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