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CSHT-****-A-2025-1
二、合同名称: ****大学城绿道示范段综合管养物业服务采购(1年)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大学城绿道示范段综合管养物业服务采购(1年)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区南光路288号
联系方式:136****8318
供应商(乙方):****
地 址:**省**市前海深港**区**街道**大道59****中心主塔楼2107J
联系方式:136****68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学城绿道示范段综合管养物业服务采购(1年)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综合管养物业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1.87
合同金额: 309.300187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地点:大学城绿道示范段;履约时间: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7-22
九、其他补充事宜:甲乙双方于2026年6月1日第一次续签《****大学城绿道示范段综合管养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为202605-025)(以下简称原合同),在保证原合同综合管养物业服务项目质量不变的情况下对合同费用进行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 补充内容 一、将原合同条款第五条执行的标准、规范和办法的第四款《**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改为《**市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DB4403/T87-2020)》。 二、将原合同条款中的第二条项目管理要求中水电费划扣:“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水电费均由甲方定期支付,乙方无需另行支付(项目服务要求中第9小项管养维护除外)。”修改为“****园区内所有用水(不含景观用水、外接用水及游园服务用水等非生产用水)及养护作业用电的费用,借用水电由借用单位承担相关费用。所有水电由甲方先行支付,后由甲方在月度管养费用支付时予以扣除”。 三、将第四条付款方式中“一、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月支付物业管养服务费。自第二个月起每月【10】日前,由甲方组织检查考核,并根据月度的综合考核结果核算当月物业管养服务费,于次月【20】日前支付,不足一月按当月支付费用除以当月天数乘以实际工作天数为依据进行结算”改为“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月支付物业管养服务费。****管理部门现场检查合格后(如有扣除款项,应扣除后余额支付)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之日起,由甲方于次月向己方支付上月服务费”。 四、将第四条付款方式中“四、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5%的金额作为本服务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可以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的方式提供”改为“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银行保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