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1527
传 真:0514-****1505
通讯地址:**市扬子江中路188号
邮 编:225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1
项目名称
****年新增1596万片电子纸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吴州西路8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 5000 万元,****开发区吴州西路 8 号现有厂区内,利用模组二厂、模组三厂闲置区域约 2800 平方米现有厂房,建设年新增 1596 万片电子纸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彩色列印机、自动撕膜机等设备 74 台(套),建设电子纸生产线 6 条,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彩色电子纸 153 万片、黑白电子纸 1440 万片、可变色电子纸 3 万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8****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 "雨污分流" 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产生的玻璃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管网收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接管标准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 1 间接排放标准,动植****处理厂接管标准。
(二)按照 "应收尽收" 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点银胶废气、ACF 贴附废气、胶类涂布脱泡废气、墨水喷印及干燥废气、镭射切割废气、墨水清洗废气,与模组二厂、模组三厂现有废气一并收集后,经 "一级水喷淋 + 除雾 + 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通过 15 米高 DA001 排气筒排放,设计处理风量 28000m3/h。本项目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表 3 限值要求。严格落实 VOCs 全过程管控要求,建立活性炭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活性炭种类、填装量、碘值、更换时间及更换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活性炭更换周期不得超过 150 天。
(三)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西侧邻**南路、南侧临吴州西路厂界执行 4 类标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脱泡机、彩色列印机、真空干燥机、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定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 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一般固废包括废玻璃边角料、废保护膜、不合格品、废边角料等,****回收部门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废油墨、废活性炭、沾染有机溶剂的废无尘布、废有机清洗剂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废依托厂区现有 41m2 一般固废库,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 240m2 危废库,用于固废贮存。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厂区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现有 3 座总容积 2371m3 事故池,在厂区雨水、污水排口设置可控闸阀,事故状态下立即关闭所有外排闸阀,确保事故废水全部截流在厂区内。
****公司应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 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预留采样监测平台和采样口。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完善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监测数据按要求公开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2
**国信**65万千瓦煤电机组改接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
****开发区八里镇境内
国****公司****公司
******公司
本项目****开发区八里镇境内,****电厂二期 65 万千瓦机组配套送出改接线路工程,工程内容为:(1****电厂~六圩220kV线路工程,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0.55km。补挂现状220kV古六4H22线17+1#与18#塔间导线,1回,路径长约0.25km。拆除220kV古六4H21线17+1#~18+1#塔间单回架空线路约0.1km,拆除220kV古六4H21/4H22线21#~22#段双回架空线路约0.08km。(2****电厂~西园220kV线路,2回(更换1回,补挂1回),线路路径总长约1.35km。同步实施西园、古渡、六圩、横沟四座 220kV 变电站间隔改造及通信配套工程。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符合区域国土空间、电网发展规划。
我局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一)输变电线路、配套间隔改造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输变电相关环保设计标准、规范优化建设方案,合理控制杆塔布局、导线对地高度,同步完善沿线电磁警示标识布设。
(二)工程建成投运后,线路沿线建筑物处工频电场控制限值不大于 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 100μT;线路线下耕地区域工频电场控制限值不大于 10kV,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关规定。
(三)全面落实施工期环保管控措施,严控临时占地范围,施工前剥离表土单独存放,配套泥浆沉淀池、围挡洒水抑尘、低噪声施工设备等设施,减少扬尘、噪声、水土流失影响;施工结束后全部临时占地完成复耕、植被恢复,废旧杆塔、导线等物资规范回收处置。
(四)做好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科普宣传,配合属地对沿线企业、居民做好政策及环境知识解释沟通,妥善化解群众疑虑,避免环境信访纠纷。
3
**220Kv仪越4953/4956线34#~35#迁改等工程
****开发区
**市交通****公司
本工程****开发区朴席镇,为配合宁扬城际铁路建设,消除铁路施工机械与现状 220kV 仪越 4953/4956、东隆 4H09/4H10 同塔四回线路安全距离不足隐患,实施线路抬高迁改。工程路径总长 0.585km,** 2 基 220kV 同塔四回角钢塔,**架空线路 0.17km,恢复架设线路 0.415km,拆除原有杆塔 1 基、旧线路 0.17km,同步配套迁移通信光缆;项目新增永久占地 16㎡、恢复永久占地 8㎡,临时占地合计 2490㎡,总投资 1120 万元,环保投资 27 万元。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符合区域国土空间、生态管控及输变电行业相关规划。
我局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9****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一)严格规范施工期雨污分流,塔基施工区配套临时沉淀池,施工泥浆废水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镇现有污水管网处置,严禁直排沟渠、河道。
(二)全面落实施工扬尘管控,施工区域全封闭硬质围挡,土方、建材、弃土全覆盖防尘网,场内定时洒水、车辆出场冲洗;土方开挖、渣土转运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结束及时清理场地并复耕,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
(三)强化施工噪声管控,全部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靠近民房一侧增设移动式隔声屏障;严格执行 22:00— 次日 6 点禁止施工规定,确需夜间施工须提前报备公示,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村庄沿线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
(四)规范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拆除杆塔、导线、金属构件统一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废弃混凝土定点清运;生活垃圾交由属地环卫清运,全过程禁止随意倾倒渣土废料。
(五)落实全过程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分层剥离表土单独苫盖堆放,合理压缩临时占地范围;塔基拆除需开挖地下 1m 深基础后覆土复原,施工完毕所有临时用地全部覆土复耕,恢复原有农田植被,降低水土流失影响。
(六)优化线路架设方案,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 22.9m,优化导线相间排布,从源头降低工频电场、磁场水平。线路沿线耕地、道路规范设置电磁警示标识;敏感建筑处工频电场控制限值 4000V/m、磁感应强度 100μT,线下耕地工频电场限值 10kV/m,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
(七)选用低电晕导线,控制线路弧垂,降低运行电晕噪声;经同类线路类比监测,投运后线路噪声叠加背景值可满足沿线 1 类声环境标准要求。
(八)规范落实环境监测工作,竣工阶段对全部沿线民房敏感点、线路线下点位开展工频电场、磁场、昼夜噪声监测;运营期建立常态化巡检机制,收到群众电磁、噪声投诉须 7 日内完成现场复测,完整留存监测报告、巡检台账。
(九)做好电磁环境科普宣传,工程施工、运维阶段主动向沿线居民做好政策与环境知识解释沟通,妥善化解群众疑虑,避免环境信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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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清洗线技术改造项目
****开发区文汇工业园A区
**市****公司
**凯通****公司
公司拟投资20万元,****开发区****公司****工业园A区A8栋现有厂房实施改建项目,购置超声波清洗设备,建设1 条汽车零部件清洗生产线,建成后年清洗金属件能力达到700万件。项目总环保投资20 万元,已完成投资备案,备案文号扬开管审备(2026)113号,项目代码 ****。本项目属于主导产业中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不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及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管控范围,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 “三线一单” 管控要求。
我局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7****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一)厂区排水系统必须按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原则设计建设,本项目废水为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处理厂集中处置。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 级标准。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废气收集与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三)该项目主要设备须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超声波清洗设备等声源配套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局高噪设备,厂界噪声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严格按照固废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杜绝二次污染。污泥等一般固废分区存放于 10㎡一般固废库,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脱脂废液、废包装、废滤材等危险废物分区密闭存放于 10㎡危废库,严格落实防风防雨防渗防漏,满足 GB18597-2023、GB18599-2020 规范。危废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全程执行**省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及转移联单制度,完整留存贮存、转运、处置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五)做好场地防腐防渗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生产车间清洗区域、危废库划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 Mb≥6.0m,K≤1×10cm/s;生产车间其他区域、一般固废库为一般防渗区,地面硬化并配套导流、收集托盘,定期巡检防渗层,严防物料渗漏污染土壤、地下水。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健全厂区三级防控体系,完善事故水贮存设施、应急闸阀;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危废库、油品贮存区域管控,配齐消防、围堵、吸附应急物资,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防范泄漏、火灾、废气非正常排放事故。
(七)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 号)规范废水排放口,设置环保标识。严格落实报告表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废气、废水、噪声监测,****监测台账,监测数据按要求上报、公开。项目产生实际排污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