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勃利县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勃利镇周边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七台河-勃利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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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县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镇周边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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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县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镇周边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7-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镇周边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306

通讯地址:七台****中心****环境局窗口(154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

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

意 见

1

**县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镇周边生态修复项目

**市**县**镇

****

**柏泽****公司

该项目属**项目,项目修复治理13个治理区,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实施地灾隐患消除、地形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修复等工程,恢复生态环境改善和恢复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共计250750m2。

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项目严格控制地上工程的活动范围,规范修复行为,严格控制活动范围,尽可能保护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减少植被破坏。项目区修复过程中,及时平整清理,进行苫盖,减少裸露面的水蚀和风蚀。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环保培训,尽量保护征地范围内及周边的地表植被。不随意碾压和践踏植物。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扬尘,及时进行沉降处理,以防止落在植物叶片上,影响植物呼吸和光**用;因地制宜地选取同类植物物种,种植在可能生长的区域,从而补给被破坏的植物**。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不建设宿舍及食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生态厕所,定期清掏。施工过程洒水降尘用水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场地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苫盖;项目无运营期废气产生。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分类收集至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清理坑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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