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作业证明2026-7-22

审批
江苏-苏州-昆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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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10点至早晨6点之间的期间。

工程名称

建设

单位

施工

单位

施工地点

申请开始时间

申请结束时间

作业

内容

1

**开发区**大道东、312国道南农村公路等养护工程

****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公司

龙腾路钱塘江路路口

2026-

07-25 22:00

2026- 07-27

06:00

沥青路面洗刨摊铺

联系电话:0512-****9110 传真:0512-****912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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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