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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设立内资娱乐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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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地址 |
**市**区**街道浦上大道272****广场(原浦上大道北侧与金洲南路东侧交叉处)A区(A1-A4)A02商业 2F-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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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游艺娱乐场所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场所面积 |
1020平方米 |
注册资本 |
100万 |
| 房屋性质 |
商业 |
****学校、幼儿园距离 |
****学校距离大于200米;与幼儿园距离大于100米。 |
| 公示期限 |
2026年7月22日—2026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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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姓名:张龙宁;性别:男;出生年月:1966年4月;户籍:**省**县; 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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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2026年8月4****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将于接到听证申请后进行听证人资格预审,通过预审后将组织听证,并于2026年8月24日(含)前组织实施。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8391 传真:****7991
通讯地址: **市**区亭洲支路66号(****旅游局市场管理科收) 邮编:350007
**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