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对拟实施的原****公司(化工厂)、****电厂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评估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项,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选择一家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进行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基准价评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原****公司(化工厂)、****电厂土地和房屋征收评估项目
2、评估地点:**县浔中镇
二、评估内容及要求
1.评估范围:涉及原****公司(化工厂)、****电厂土地和各类房屋等不动产、存量化工设备搬迁评估等动产征收补偿评估,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并出具合规评估报告。
2.提交评估报告时间和数量:依据委托合同约定。
3.评估费用:参照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协会****委员会》规定的标准和原闽价服2014]282号《**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规定的标准计费。
三、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备房地产估价一级资质及资产评估资质。
2、****财政厅完成资产评估备案,具备机器设备、化工构筑物、存货评估资质,报名提交省评协备案截图;本项目常驻评估团队配备不少于2名本单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2名本单位注册资产评估师,人员连续在该单位缴满1年社保并提供社保证明;外地分支机构参选的,总公司需满足上述双资质条件。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1项及以上化工企业整体征收评估业绩(含厂房、化工设备搬迁评估),普通民用厂房业绩不计入有效业绩;
4、信用要求: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无行业不良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评估报告被****委员会判定无效、无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罚记录,报名附信用查询截图及企业信用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起止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7月28日17:30止(按要求报名,过期不候)。
2.报名地点:****(地址:**县南门时尚华庭A栋3楼)
五、报名资料
报名单位须到报名地点提交资料,报名资料含报名表和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复印件;拟签字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相关证明资料(如相关网页信息截图、承诺书等);
7.近三年内具有1项及以上化工企业整体征收评估业绩(含厂房、化工设备搬迁评估);提交合同、评估报告关键页复印件,招标方有权核验原件,严禁挂靠、伪造业绩。
8.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机构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
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装订成册。
六、评估机构选取办法
1.报名参加招选的评估机构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招选;
2.若超过3家评估机构报名的,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选定1家评估机构为中选的原****公司(化工厂)、****电厂土地和房屋征收评估项目评估机构。
七、公开选定时间及要求
1.具体选定时间为2026年07月30日09:30时,选定地点为****(地址:**县南门时尚华庭A栋3楼),届时请准时参加。
2.通过报名并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选定会议的视为弃权。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按时签到并进行核验,选定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招选资格。
八、其他事项
1.中选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接到评估项目通知7日内应与招标人签订《房屋征收估计委托合同》,逾期未签订委托协议,视为放弃该项评估业务。
2.中选单位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直接从原参加公开摇取的中介机构中重新随机抽取,确定新的中选单位,也可以重新组织招选,并报本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7****1855
2.代理单位:****
联系人:小李 联系方式:135****6096
特此公告。
202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