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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1730858 | 建设单位法人:唐** |
| 张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区 |
| ****园区B4路1号 |
| 7000吨年2-氯-5-甲基吡啶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区 ****园区 |
| 经度:105.197500 纬度: 37.63785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07 |
| 卫环函〔2023〕1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7-12-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584.82 |
| 1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173085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 916********84120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益铭检测技术服务 (**) 有限公司 |
| 916********180607K,****0282MA3ERPJU71 | 竣工时间:2025-12-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09uteTn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7000吨2-氯-5-甲基吡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7000吨2-氯-5-甲基吡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通过对吡啶酮合成工段进行连续化工艺改造、增加设备(新增3套烯胺精馏、1套氨解闪蒸系统、1套氨解析系统;新增1套氯化釜、新增一氯合成系统、新增3套光气化反应塔、新增1套重组分除焦釜等)、调整装置年生产时间(由7200时调整为8000时)等,释放现有生产装置富余产能,将现有4000吨/年2-氯-5-甲基吡啶装置产能提升到70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对吡啶酮合成工段进行连续化工艺改造、增加设备(新增3套烯胺精馏、1套氨解闪蒸系统、1套氨解析系统;新增1套氯化釜、新增一氯合成系统、新增3套光气化反应塔、新增1套重组分除焦釜等)、调整装置年生产时间(由7200时调整为8000时)等,释放现有生产装置富余产能,将现有4000吨/年2-氯-5-甲基吡啶装置产能提升到7000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氯车间含氯废气处理设施工艺为“两级碳纤维吸附”处理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将一氯车间含氯废气处理设施“两级碳纤维吸附”处理工艺变更为“树脂吸附”处理工艺 |
|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一氯合成尾气使用碳颗粒吸附,碳颗粒吸附与尾气风摩擦生热存在安全隐患。一氯装置扩产后,一氯尾气不凝气增加导致尾气二氯乙烷含量上升,原料损耗增加。因此企业将“两级碳纤维吸附”处理工艺变更为“树脂吸附”,相比现有的尾气处理工艺,使用树脂吸附,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安全稳定,可有效消除摩擦生热风险,同时具有回收率高、能耗低、吸附对象广等特点,能够有效降低二氯乙烷消耗,减少原料损失,保证烟气达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94.32 | 386.608 | 0 | 0 | 94.32 | 94.32 | |
| 0 | 13.17 | 29.105 | 0 | 0 | 13.17 | 13.1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96 | 72.7686 | 0 | 0 | 0.96 | 0.96 | / |
| 0 | 21.08 | 161.4485 | 0 | 0 | 21.08 | 21.08 | / |
| 0 | 0 | 30.7781 | 0 | 0 | 0 | 0 | / |
| 0 | 0.31 | 0 | 0 | 0 | 0.31 | 0.31 | / |
| 1 | ****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0m3/d,其中高盐废水经预处理(湿式氧化+脱碳+蒸氨+三效蒸发)后,与其他废水一同经过生化装置(A/A/O+臭氧深****园区污水接管标准后,****园区污水处理管网。 | 企业废水总排口pH浓度范围为7.1~8.4;悬浮物日均最大值为41mg/L化学需氧量日均最大值为27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最大值为65.8mg/L;石油类日均最大值为0.24mg/L;可吸附有机卤素(AOX)日均最大值为0.135mg/L;1,2-二氯乙烷日均最大值为0.0043mg/L;氨氮(以N计)日均最大值为38.08mg/L;总有机碳日均最大值为77.53mg/L。废水总排口氨氮检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要求,1,2-二氯乙烷检测结果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其余检测项目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和一切排污单位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一氯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一氯车间吡啶酮氯加成釜产生的氯加成尾气经碱吸收,脱溶塔产生的脱溶不凝气及脱溶后干燥排气经膜吸附,一氯合成釜、赶气釜及一氯中和釜产生的废气经“ 一级水喷淋吸收塔+一级水破塔(装填SN-7501催化剂)+一级碱破塔(5%液碱)”处理,以上废气最终和一氯车间其他工艺废气经树脂吸附处理 | 一氯车间排放废气中,氯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34mg/m3,光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9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4.8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1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24mg/m3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标准限值。1,2-二氯乙烷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28mg/m3,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限值,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 | |
| 2 | 吡虫啉RTO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依托企业现有吡虫啉蓄热式焚烧炉,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碱液喷淋+水洗喷淋)+蓄热式焚烧炉+后处理(水洗喷淋+碱液喷淋) | 吡虫啉RTO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11.0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最大值0.512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5mg/m3,氨排放浓度最大值27.7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0.116mg/m3,光气排放浓度最大值0.4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33ngTEQ/Nm3,均符合《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标准限值。甲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8mg/m3,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限值,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 | |
| 3 | 废水处理RTO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蓄热式焚烧炉,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碱液喷淋+水洗喷淋)+蓄热式焚烧炉焚烧+后处理(水洗喷淋+碱液喷淋) | 废水处理RTO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6mg/m3,氨排放浓度最大值12.2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0.142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20.4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最大值0.556mg/m3,苯排放浓度最大值0.006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17.8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21ngTEQ/Nm3,均符合《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标准限值。甲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4mg/m3,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限值,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 | |
| 4 | 罐区RTO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依托企业现有罐区蓄热式焚烧炉,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碱液喷淋+水洗喷淋)+蓄热式焚烧炉焚烧+后处理(水洗喷淋+碱液喷淋) | 罐区RTO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mg/m3,光气排放浓度最大值0.7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5.41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18.5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最大值2.2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最大值0.0034ngTEQ/Nm3,均符合《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标准限值。1,2-二氯乙烷排放浓度最大值0.056mg/m3,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限值,通过28米高排气筒排放。 |
| 1 | 减震隔音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通过安装低噪声设备、设备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 | 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在58~62dB(A)之间,夜间监测值在50~53dB(A)之间,昼、夜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 1 | 项目进行分区防渗,吡啶酮及一氯生产厂房为重点防渗区,须严格执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设计规范》(GB/T50934-2013)要求。 | 项目已进行分区防渗,吡啶酮及一氯生产厂房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1×10-10cm/s。 |
| 1 | 运营期吡啶酮除焦釜残、吡啶酮精馏釜残、甲醇精馏塔釜采出残液、一氯除焦釜残渣、2,3-二氯精馏釜残等危险废物,依托“年产10000吨苯并三氮唑/甲基苯并三氮唑及危废焚烧项目”配套建设的4个单座容积50立方米液态危险废物储罐及2套移动废液储罐暂存,最终送厂区危废焚烧装置处理。 | 项目试运行期间(2-4月)主要产生工艺废物(HW11 900-013-11),其中吡啶酮除焦油442.16t,一氯除焦焦油350.854t,2,3-二氯精馏釜残86.62t。全部依托厂区危险废物焚烧系统焚烧处置。树脂吸附装置废树脂(HW49 900-041-49)更换周期为4年/次,目前还未产生,产生后依托厂区危险废物焚烧系统焚烧处置。 |
| 1 | 依据相关规范落实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及蓄热式焚烧炉等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项目建设期及建成投产后,需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定期向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监测结果。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氯气、液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及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设置围堰、建设事故水池等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管理、使用中的防范措施,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及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做到环境风险 可防可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企业已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制定企业环境保护计划,制定"三废"管理台帐;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环境保护设施异常运行时,立即停止生产,及时检修。项目建设期及建成投产后,建立了各项监测制度并保证其实施,严格按照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定期进行自行监测,定期向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监测结果。 企业已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增加储罐、管线、环境保护措施巡检次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设置了水体三级防控体系,企业内部制定严格的管理条例和岗位责任制,做到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已备案(备案号640****026005M),环境应急预案中已含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落实,确保环境安全。 |
| 依托企业现有公用及辅助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企业现有公用及辅助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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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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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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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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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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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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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