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宿舍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学学生宿舍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二、变更内容
1.原资格预审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4.其他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有至少一项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网站截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为无效业绩。
现变更为: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有至少一项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为无效业绩。
2.原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一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中1、资质条件:(三)其他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有至少一项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网站截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为无效业绩。
现变更为: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有至少一项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为无效业绩。
3.原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一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中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有至少一项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网站截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为无效业绩。
现变更为: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有至少一项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为无效业绩。
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本次发布的相关澄清文件。 如未及时领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澄清公告满足《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故不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进行修改,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民生路59号
联系人:王海山
电话:0995—****15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
联系人:伍家志
电话:177****5956
****
2026年7月22日附件:
澄清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