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对我司所属的猕猴桃产业园一期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社会机构报名参加,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主要对****的猕猴桃产业园一期资产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一)综合周转库(含厂房内设备);
(二)气调库及分拣车间(含厂房内设备);
****工厂房三层楼(含厂房内设备);
(四)包装车间(含厂房内设备);
****工厂房(含厂房内设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工作条件,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具有评估服务执业资质,能够独立开展业务、独立出具报告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善的执业质量内部管控体系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国家相关部****行业协会公开谴责(含)以上惩戒或予以禁入处理的记录,且在承担企业有关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不良记录;
(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类似租金评估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且业绩真实有效;
(五)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七)不接受联合体。总部及****公司、****分所)若同时符合投标条件时,要求以总部名义参加投标,总部可共用其分支机构相关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价函;
(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
(五)执业人员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六)出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有关部****行业协会公开谴责(含)以上惩戒或予以禁入处理的记录,并在承担企业有关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不良记录的承诺函(盖章原件)。
(七)出具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盖章原件)。
(八)出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承诺函及截图(盖章原件)。
(九)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租金评估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能清晰体现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签订时间,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服务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报告出具后,需配合征集人完成后续答疑、备案等相关工作
五、服务费用报价标准
服务费报价标准以包干价方式进行报价,低价者中标。
六、选取标准
(一)评估机构根据服务范围及业务自身情况充分考虑后,提交报名资料。征集人在接收到报名资料后,****公司相关人员,对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打分,在符合资质条件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法的方式确定服务机构。
(二)若此次报名参与比选评估机构低于3家,将不予组织比选,重新发布公告征集评估机构进行比选。
七、材料要求及申请日期
(一)报名资料纸质版文件请一式贰份(密封并加盖公章)直****公司(地址见下文)。
(二)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17时。加急标书代写
(三)逾期送达、未密封或材料不完整的报名资料,均不予受理。
八、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需按公告要求提供完整、真实的资料,若发现有虚假成分,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投标成功后,若中标机构对报价质疑、嫌报价低要求退出中标候选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协议的,本公司将该企业纳入黑名单,3****公司****公司的任何项目采购,并报****建设局、****财政厅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查,****公司官网及相关采购平台公示。
(三)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报名及评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评审结果如何,征集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九、评审相关事宜
(一)评审结果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征集人指定地址,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无异议;
(三)征集人在收到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异议成立的,将重新组织评审;异议不成立的,将说明理由。
十、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地址:**省**市修**扎佐街道猕猴桃产业园内502办公室
联系人:王婷
联系方式:135****1600
十一、公告期限
本比选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含发布之日),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附件:综合评分表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