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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项目名称PHL犬急性毒性试验(GLP) | |
| ****学院 | 经办人邓旭明 | |
| 75000.00 人民币 | 成交金额70000.00 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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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高新区长椿路121号 | 采购单位 | **** |
| 成交单签订后预付成交单总金额的50%,验收合格后付余款。 | ||
| 135****7884 | 服务时间2026年08月31日 至 2026年12月31日 | |
| **省**市高新区长椿路121号 | ||
|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 ||
| 不涉及到服务成果产权的所有权 | ||
| (1)乙方按甲方要求制定符合相关要求的试验方案,完成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试验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提供试验所需的合格、足量的受试物、受试物质量和稳定性检测报告以及项目资金。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实验方案、项目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的确定做出积极回应,回应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内。 | ||
| 其他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 名称PHL犬急性毒性试验(GLP) | |
| 项 | 数量1 | |
| ¥70,000.00 | 总价¥70,000.00 | |
| 1、质量标准: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试验项目,出具符合兽药非临床毒理学研究规范(GLP)要求的试验结果报告,要求加盖乙方GLP实验室认证章。 2、进度要求:2026年8月-2026年12月:PHL犬急性毒性试验(GLP)的全部试验并提交相应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