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中学人行**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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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7-2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4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4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0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5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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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中学人行**项目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受****的委托,****中学人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答疑如下: 一、答疑内容 提问1:招标文件第15页第10.1条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第83页第12.1条本合同实行单价合同,请问合同价格形式是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 答:本项目投标报价阶段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故招标文件第 15 页 10.1 条约定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系针对投标环节报价要求作出规定;招标文件第 83 页 12.1 条约定执行单价合同,是项目合同履约实施阶段结算规则,中标后将以中标总价为基数,对清单内各分项单价按统一比例同比例下浮,固化单价形成最终单价结算合同,两处条款分属投标、履约两个不同阶段,不存在矛盾。 二、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县沱江镇春晓路56号 联 系 人:何江琳 电 话:139****7535 电子邮件:****@126.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梅湾街道伍家巷付小明自建房一楼门面 项目负责人:向宁文(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文倩、杜超(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80****7550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县﹒江华瑶族****建设局 地 址:**县春晓路54号 电 话:0746-****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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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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