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长株潭生态绿心“一厅一道”生态绿道项目(**段)一期(第二次)答疑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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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7-22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7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7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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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长株潭生态绿心“一厅一道”生态绿道项目(**段)一期(第二次)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长株潭生态绿心“一厅一道”生态绿道项目(**段)一期(第二次)潜在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要求牵头单位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请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满足[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满足[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该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请问本项目人工费指数是执行湖****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6年**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6)20号)如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是否可提供竣工图或业主证明材料作为佐证材料 答:本项目人工费指数执行湖****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6年**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6)20号)。 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可提供竣工图或业主证明材料作为佐证材料。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投标人因提供的佐证资料不充分,****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答疑公告。 (1)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大道168号 联 系 人:周立军 电 话:0731-****7301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市**区建设中路3号德仁聚星城A****酒店****006-****009号 项目负责人:李敏(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相悟 黄** 王艳(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0731-****0896 传 真:0731-****0896 电子邮件:****@126.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市辖区﹒****建设局 地 址:**市**区**大道168号 电 话:0731-****2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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