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22
伊犁州**县苏布台乡20MW风电项目(EPC)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县苏布台乡20MW风电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委员会以投资备案证(260********540****019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犁州**县苏布台乡20MW风电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1台单机容量为7.5MW的风力发电机和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实际总装机容量20MW。以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将风机电压升至35kV,配套建设1座35kV开关站。
2.3 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333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2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2027年 7月30 日前必须全容量并网发电。
2.4 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文件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实现发电并网。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的编制等,具体范围见发包人要求;
2)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开关站、电缆等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车、接货验收和仓储保管等。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品牌档次不得低于发包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考品牌档次要求。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站区风电机组基础、箱变基础、开关站、线路路由等建筑工程施工,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临时设施施工、临时道路建设,以及并网验收(含质监验收、电网验收、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等项目所需的全部验收工作、性能检测、试运行等。
2.6全流程手续与验收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全权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能监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消防备案、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完成水保、环保、林草、防雷、职业卫生、地质灾害等所有专项验收;办理风机并网全部手续;全套竣工资料编制、装订、归档、移交生产。
2.7工程质量检查检测、项目验收、工程保险。
2.8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运维工作等。
2.9其他配套:项目数字化平台、新能源大数据集控对接配套施工;全场档案、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等全部配套工作,详细工作内容以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附件为准。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最新)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别均为三级及以上;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自治区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进疆信息报送手续。
3.2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2.1拟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持有住建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为本单位在岗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兼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注册执业;
b.无在建项目,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 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3.2.3勘察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正式员工,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3.2.4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需在“**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总装机规模20MW****风电场 EPC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总装机规模20MW****风电场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总装机规模20MW****风电场施工业绩。
3.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总装机规模20MW ****风电场EPC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总装机规模20MW****风电场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总装机规模20MW****风电场施工业绩。
注:(1)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并网意见书或用户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证明材料中相关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时间的证明材料为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3)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3年7月(近3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2025年7月(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六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财务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须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建设云上报送;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7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1月-2026年6月的社保证明及**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已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但必须提供退休证明以及本单位的返聘合同。
3.8、信誉要求:①施工和设计单位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均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施工和设计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施工和设计单位提供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中均未被列入诚信数据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④施工和设计单位提供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投标活动处罚期限内的承诺。⑤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牵头人提供)。⑥提供本项目严格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的承诺(牵头人提供)⑦申请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纳税无欠税情况,须提供承诺(牵头人提供)。标书代写
3.9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10时00分至2026年7月29日20时00分;
6.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6.3资格预审文件价格:无(免费下载)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8月4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交易中心(**国际B座4楼)开标4室。标书代写
7.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交易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上发布。
10.****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 尼****委员会 0999-****291 。
1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徐庶杰 ,联系电话:185****7727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马场**路20号四楼405室
邮编: 835700
联系人:徐庶杰
电话:185****7727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伊犁州**市经济**区**路2699****广场写字楼A座8楼808
邮编:835000
联系人:陈佳东 (项目负责人)
电话:138****7562
传真:/
电子邮件:****@qq.com
监督单位:尼****委员会
监督单位电话:0999-****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