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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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区郴江街道**山片区、海泉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二期)-澄清公告 |
|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7-22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7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7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3 23:59:59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8 23:59:59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澄清公告内容 |
**区郴江街道**山片区、海泉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二期)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区郴江街道**山片区、海泉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1、请问本项目的资格入围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6米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85.68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的业绩;要求在单个合同中同时具备金额及管径指标是否与《**省公共**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第三十条规定不符,请招标人进行澄清 答:本项目的资格入围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要求将在相应网站发布更正公告,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原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香雪西路 联 系 人:邹南 电 话:181****8625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大道与九子塘路交汇处**嘉园公寓一栋1718房 项目负责人:陈文婷(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黄卫、刘小艳、陈伶(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36****7019 传 真:0735-****331 电子邮件:****@qq.com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市辖区﹒****建设局 地 址:****湖区南岭大道27号 电 话:0735-****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