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我院”)因资产管理及核算工作需要,现拟对院内25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原值,特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参与报价。
1、项目名称:****25项固定资产评估原值服务项目
2、评估对象:我院名下25项固定资产(详见附件《待评估固定资产明细表》)。
3、评估目的:为我院固定资产价值核算、资产处置/划转/入账等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4、评估基准日:由中选机构根据我院要求及评估准则合理确定。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完成现场勘查、评估测算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1、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资产评估或相关服务内容。
2、具备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报价文件需包含:公司资质文件、执业人员证书、详细服务方案、报价函等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需密封包装,封面注明“****固定资产评估服务报价文件”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26年7月25日前送达或邮寄至我院指定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
四、预算金额3000元以内。
1、****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因素包括:报价合理性、评估方案可行性、机构资质与业绩、服务团队专业性等。
2、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遵循“质优价廉”原则确定中选机构,我院有权根据评审情况调整中选结果,且不向未中选机构解释原因。
3、中选机构需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院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市**县狮城镇猫智丘12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3-****526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待评估固定资产明细表》
1、我院不对供应商因参与本项目产生的任何费用承担责任。
2、本次询价公告不构成要约,我院保留对公告内容进行解释、修改或取消本项目的权利。
3、供应商需对报价文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我院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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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