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在本厂区内举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会。
会议邀请了编辑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代表共同成立环保验收工作组。
验收工作组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场查阅并核实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进行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现位于**省**市万江街道新村**路51号之一4栋202室,2025年12月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局万江分局批准(东环建〔2026〕813 号),占地面积300m2,建筑面积1200m2,主要从事塑胶零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零配件100吨。
2026年5月编制了《****验收报告》并于2026年6月通过自主验收;
由于现有厂房租期将至,故申请迁改迁改扩建环保手续,迁改迁改扩建内容为:
1)****从“**省**市万江街道上甲杨屋路16号101室”搬迁至“**省**市万江街道新村**路51号之一4栋202室”;
(2)总投资增加200万元,员工人数增加5人;
(3)塑胶零配件产量增加116吨/年,对应增加一批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4)废气处理设施由“UV光催化+活性炭处理装置”改造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迁改扩建后,项目位于**省**市万江街道新村**路51号之一4栋202室,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2640m2,建筑面积2640m2,主要从事塑胶零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零配件216吨,主要生产设备有注塑机、冲管机、切管机等。
****中心坐标:(东经113°40′42.794″,北纬23°2′4.283″)。
项目迁改扩建前设有员工2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迁改扩建后设有员工25人,均在项目内住宿不在项目内就餐,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项目验收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1.本次验收建设内容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迁改扩建 前数量 | 变化 情况 | 迁改扩建 后数量 | 单位 | 主要工艺 |
| 1 | 碎料机 | 11kW | 2 | 0 | 2 | 碎料 | |
| 2 | 拌料机 | 100kg | 1 | +1 | 2 | 台 | 混料 |
| 3 | 注塑机 (共14台) | 130T | 1 | -1 | 0 | 台 | 注塑 |
| 140T | 1 | -1 | 0 | 台 | |||
| 148T | 1 | 0 | 1 | 台 | |||
| 160T | 1 | +3 | 4 | 台 | |||
| 180T | 6 | 0 | 6 | 台 | |||
| 250T | 0 | +3 | 3 | 台 | |||
| 4 | 冲管机 | / | 0 | +3 | 3 | 台 | 冲管 |
| 5 | 切管机 | / | 0 | +1 | 1 | 台 | 切管 |
| 6 | 切铁线机 | / | 0 | +1 | 1 | 台 | 切割 |
| 7 | 自动打钉机 | 1.5kW | 2 | 0 | 2 | 台 | 组装 |
| 8 | 普通打钉机 | 0.56kW | 6 | -1 | 5 | 台 | |
| 小冲床 | / | 3 | -3 | 0 | 台 | / | |
| 10 | 空压机 | 7.5kW | 2 | +1 | 3 | 台 | 辅助设备 |
| 11 | 冷却塔 | 20t/h | 1 | 0 | 1 | 台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验收情况
****现位于**省**市万江街道新村**路51号之一4栋202室,2025年12月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局万江分局批准(东环建〔2026〕813 号),占地面积300m2,建筑面积1200m2,主要从事塑胶零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零配件100吨。
2026年5月编制了《****验收报告》并于2026年6月通过自主验收;
2025年12月编制了《****迁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局万江分局批准(东环建〔2026〕813 号),
由于现有厂房租期将至,故申请迁改迁改扩建环保手续,迁改迁改扩建内容为:
(1)****从“**省**市万江街道上甲杨屋路16号101室”搬迁至“**省**市万江街道新村**路51号之一4栋202室”;
(2)总投资增加200万元,员工人数增加5人;
(3)塑胶零配件产量增加116吨/年,对应增加一批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4)废气处理设施由“UV光催化+活性炭处理装置”改造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迁改扩建后,项目位于**省**市万江街道新村**路51号之一4栋202室,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2640m2,建筑面积2640m2,主要从事塑胶零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零配件216吨,主要生产设备有注塑机、冲管机、切管机等。
项目建设单位完成“三同时”建设。2026年4月委托****实施废水、废气、噪音污染源监测,监测单位于2026年5月8日出具了《****迁改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
项目在调试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投诉、违法或受处罚等不良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迁改迁改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 东环建〔2026〕813 号);所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值,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综上,项目水污染物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二)废气
根据《2024年度**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分析可知,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属于不达标区。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26m)高空排放;混料、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拟加强车间管理。项目厂界周边距离较近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东面的万江保障性租赁住房(距离项目边界最近距离62m),位于项目所在区域主导风的上风向,因此项目排放的废气不会向其扩散,对其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颗粒物污染物经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处理后排放量较少,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排放要求。建设单位在生产期间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废气收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逸散,大部分保护目标距离项目较远,故项目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及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三)噪声
项目通过对车间设备合理布局,做好厂房及废气处理设施的隔声降噪工作、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屏障效应等措施降低噪声,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公司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需满足相应防雨淋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五、后续要求
经验收组成员与会代表讨论,针对本项目投入运行后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项目投运后应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章,确保环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生产经营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2、规范危废仓库标识。
3、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决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