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区金渡镇HB-2026-07地块
占地面积:4273.30m2
地理位置:**市**区紫云大道碧桂园四季阳光东侧
土地使用权人:****储备中心
地块未来规划:住宅用地,可兼****机关团体用地A1)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本项目调查地块位于**市**区紫云大道碧桂园四季阳光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E:112.536202°、N::23.055497°,总占地面积为4273.30m2。地块权属人为****储备中心,现状为闲置状态,周边主要为农田和紫云大道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为住宅用地,可兼****机关团体用地A1)。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年5月。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1998年前为农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市******联合社;1998****公司征收地块,****收费站日常办公场所;2012年政府将地块办公场所****事务中心****养护站),用于日常办公;2026年地块被****储备中心收储,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地块历史办公场所初判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的行业活动,地块内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根据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以农田和紫云大道等为主。地块外历史上不存在重点行业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生产,不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无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对地块影响较小。地块周边200m范围内无重点行业企业,不涉及污水处理,不涉及重点行业工业生产,因此地块周边对本地块的潜在污染影响较小。
地块基本符合《**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中,“非工业城市建设用地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识别”,8项任一项,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结果,本报告认为调查地块作为住宅用地,可兼****机关团体用地A1)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未来开发建设要求,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活动结束。该报告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