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6-07-22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983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电子邮箱:ljxh****@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石膏煅烧窑燃料技术改造项目 | **省**市******经济开发区区块三-****创业园利沾路以西,****现有厂区内 | **** | 主要工程内容为对现有窑炉配套上料系统、炉膛结构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后燃料调整为生物质颗粒55440t/a、农林生物质31680t/a,以生物质燃料全面替代原有燃煤,生产规模和窑炉额定供热量不变。项目总投资14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公司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选用专业人员进行防腐施工,使用环保涂料,严格控制防腐废气。 运营期,生物质颗粒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高15m、内径0.9m排气筒P1排放;农林生物质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高19m、内径0.6m的排气筒P2排放;静电提升机全密闭运行,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25.7m、内径0.3m排气筒P4排放排放,确保颗粒物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表2中“砖瓦、陶粒、墙板”工业的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石膏煅烧窑废气经“SNCR脱硝+干式静电除尘+脱硫湿电一体塔”处理后,经1根高44m、内径2.2m排气筒P3排放排放,确保SO2、NOX、颗粒物、氟化物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表2中“砖瓦、陶粒、墙板”工业的“人工干燥及焙烧”受控工艺或设备的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40m高排气筒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中6.1.1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要求。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生物质燃料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厂区洒水降尘,车间密闭;生石灰采用密闭储罐,顶部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形式排放;尿素储罐呼吸口水封;危废间内,废润滑油桶装后使用带内衬的包装袋密闭存放,沾染危险物质的包装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使用带内衬的包装袋密闭存放,严格控制颗粒物、SO2、氟化物、氨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SO2、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工业炉窑周边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规定的露天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 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 37/T 3535-2019)要求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监测梯等。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 16758的规定,控制风速应按GB/T 16758、AQ/T 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河。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湿式静电除尘器冲洗废水回用于脱硫塔补水,尿素储罐呼吸口水封废水回用于SNCR脱硝工序补水。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物等的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焊接废料,拆除产生的残留粉煤灰和废建筑垃圾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焊接废料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委托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拆除产生粉煤灰经罗茨风机打入FU输送机,回用至建筑石膏生产线,混凝土、砖瓦等建****政府****处理站;废弃的防腐涂料包装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废布袋、废耐火材料、化粪池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废布袋、废耐火材料由厂家回收,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2020年第四十三号修订)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项目建成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815t/a、15.147t/a、29.53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