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6年度浓硝酸运输服务项目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公司2026年度浓硝酸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7月22日15时00分
项目评审已结束,现将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标段二: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吨/公里运费单价):0.5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公司
投标报价(吨/公里运费单价):0.5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宁****公司
投标报价(吨/公里运费单价):0.55元
公示期: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7日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
标段二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评标办法“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各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序,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定,投票决定排序。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一次性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超出异议期不予受理。
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南路595号。
接收部门:****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557-****307
电子邮箱:****@qq.com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发布媒介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cn)、**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上同步发布。
特此公示。
****招标中心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