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能源正负极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 文 号 : 咸环赤审字〔2026〕8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分局
名 称: 关于新能源正负极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能源正负极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光谷产业园5号楼,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052m2,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形成年加工正极极柱2100万件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削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通过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后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要求。
(二)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和极柱清洗废水。
极柱清洗废水经三格沉淀池****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的办公生活污水汇合,经园区污水总排放口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以****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床、空压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
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以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外包装材料、沉淀池池渣,****回收部门。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切削残渣、废切削液、废油桶、废脱脂剂桶、含油抹布手套等。其中切削残渣经静置达到无滴漏后进行压块,****回收部门实现**回收利用,其他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五)总量控制
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22吨/年、氨氮0.002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056吨/年。其中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指标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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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