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检验监测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县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检验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07月21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07月21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专业为A0301勘察-岩土工程、A0401 设计-建筑工程、A0501 监理-建筑工程。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五)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5家,分别是: (1)**和协****公司[惠****检测站] ; (2)**逸华****公司; (3)**市****公司 ; (4)******公司; (5)中嘉(广****公司 。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环节的详细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5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无; 3、初步评审结果:5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各自独立根据评标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废标情况:无。 (九)评标结果: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随机排序):**和协****公司[惠****检测站]、**逸华****公司、中嘉(广****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6年07月21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定标室。 ****委员会的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和协****公司[惠****检测站];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嘉(广****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逸华****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和协****公司[惠****检测站] | ||||
| 投标下浮率 | 21.00% | ||||
| 质量承诺 | 依据国家及地区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对本项目进行检验监测,并出具检验报告及监测报告。 | 服务期限 | 本工程施工工期暂定为540 日历天,检验监测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阶段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尹杨特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160****003221号) | ||
| 业绩 | 1、**县城部分道路修缮提升工程质量检测; 2、******开发区(含蚬岗镇)、活道横江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房建、市政工程检测(监测); 3、****公司智能电动车项目(一标段)桩基工程; 4、东****制品厂电子连接线项目; 5、**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配套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项目; 6、**市**滨河路交通与空间综合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7、****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一标段工程检测服务。 | ||||
| 拟派技术负责人姓名 | 魏小勇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土木工程高级工程师 (GX120****7440) | ||
| 业绩 | 1、石排镇上沙 2 号厂房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2、**镇**产业创新大厦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3、**市**滨河路交通与空间综合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4、****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一标段工程检 测服务。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和协****公司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该投标人已纳入**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和**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惠****检测站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道路工程,该投标人已纳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 | |||
| 业绩 | 1、**中央商务区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2、外砂路(国道-东橫路口)道路改造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3、**国际商务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第三方检测; 4、**市凤岗镇白石窝回迁地东侧边坡防护及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5、**市**滨河路交通与空间综合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6、**县**街道、**峰增光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第二期:**高桥水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嘉(广****公司 | ||||
| 投标下浮率 | 22.00% | ||||
| 质量承诺 | 依据国家及地区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对本项目进行检验监测,并出具检验报告及监测报告。 | 服务期限 | 本工程施工工期暂定为540日历天,检验监测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阶段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慧鑫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道路与桥梁正高级工程师 (211********10169) | ||
| 业绩 | 1、汕****学校建设项目; 2、仲恺群益智能制造产业项目(二期)工程检测; 3、****卫生院扩建工程项目检测服务; 4、****学校提质扩容项目采购地基及结构检测服务; 5、****中学**工程项目。 | ||||
| 拟派技术负责人姓名 | 吴限量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结构工程高级工程师 (2019D03F0G0230) | ||
| 业绩 | 1、仲恺群益智能制造产业项目(二期) 工程检测; 2、****卫生院扩建工程项目检测服务; 3、****学校提质扩容项目采购地基及结构检测服务; 4、****中学**工程项目。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嘉(广****公司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该投标人已纳入**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和**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 | |||
| 业绩 | 1、汕****学校建设项目; 2、****中学**工程项目; 3、****卫生院扩建工程项目检测服务; 4、仲恺群益智能制造产业项目(二期)工程检测; 5、****学校提质扩容项目采购地基及结构检测服务; 6、****制造厂区扩建工程检测。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逸华****公司 | ||||
| 投标下浮率 | 22.00% | ||||
| 质量承诺 | 依据国家及地区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对本项目进行检验监测,并出具检验报告及监测报告。 | 服务期限 | 本工程施工工期暂定为540日历天,检验监测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阶段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马留山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 (240****279254) | ||
| 业绩 | 1、英威****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2、英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 | ||||
| 拟派技术负责人姓名 | 黄海岳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科技管理˙工程管理工程师 (233********3320365) | ||
| 业绩 | 1、英威****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2、英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逸华****公司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该投标人已纳入**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 | |||
| 业绩 | 1、翠亨新区起步区和忠路道路工程检测监测; 2、**翠亨新区横门西水道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生态类)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3、翠亨新区起步区翠航道南段道路工程检测与监测服务项目。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县**街道广汕路 85 号广石大厦占第十层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2-****633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303 | ||
| 联系地址 | **市**县**路148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23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7月27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101)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2026年7月23日项目开标时间:2026-07-21
公示开始时间:2026-07-23
公示结束时间: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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