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工作部署,城峰国际保障性租赁住房已达到配租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城峰国际保租房,共计26套,单套建筑面积为50㎡,地址位于翔凤镇东**路,简装交付。坚持房屋“只租不售、循环使用”的原则。
二、申请对象
本次保租房主要面向在**县城规划区内工作、存在住房困难的以下群体: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教育、医疗、环卫、公交、**、消防、城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企业工作人员:****统计局确认为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标的规模以上企业在岗职工,且为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一线工作人员;
(三)引进人才:****政府认定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家、技能型人才;
(四)特殊困难家庭:****领导小组“一事一议”批准的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如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等人员家庭)。
三、申请条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从事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有本县单位社保正常在保缴费记录;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本县县城规划区外及**县县城规划区外,单位地点为县**规划范围内,且在申请地实际居住;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正在享受国家住房补贴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已按规定退出),在**县辖区内无不动产(包含但不限于:自建房、商品房、福利房、小产权房、集资**建房、建设用地、宅基地等),且三年内无不动产交易过户记录。
(二)企业工作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所在地为本县县城规划区外及**县县城规划区外,企业设立地址及工作地址在县**规划范围内,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或规上企业,为本县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一线工作人员(指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从事现场作业或直接服务岗位的人员,不包括主要从事行政管理、财务、后勤支持等非直接服务岗位的人员),且在申请地实际居住;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正在享受国家住房补贴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已按规定退出),在**县辖区内无不动产(包含但不限于:自建房、商品房、福利房、小产权房、集资**建房、建设用地、宅基地等),且三年内无不动产交易过户记录;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合同在有效期内,在本县本企业社会保险连续缴费记录12个月以上,且为正常在保状态;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统计局官方发布为准);
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保租房租金。
(三)引进人才:****政府认定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家、技能型人才,经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纳入保障。
(四)特殊困难家庭:****领导小组“一事一议”批准的特殊住房困难家庭。
四、不得申请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一)已享受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政策,所获安置住房已达到或超过我县人均15㎡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或因货币化安置已获得足额补偿,具备通过市场途径解决住房能力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其法定监护人有能力提供稳定住所的;无法定监护人,且无法履行保租房租赁合同责任的;
(三)单身户分户未满12个月的,或离异析产、不动产过户未满3年的;
(四)因违反住房保障规定,被纳入住房保障失信人员名单的;
(五)拒绝配合保租房家庭经济、不动产等信息调查,隐瞒家庭信息(包括非稳定性、隐性收入),提供虚假证明的;
(六)申请人家庭已参加我县集资建房或已享受各类住房保障政策,未退回的;
(七)其他不能申请保障的情形。
五、户型匹配原则
城峰国际保租房全部为50㎡户型,单身户、二至三人户、四人及以上户均可申请。在房源不足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四人及以上户及优先配租对象。
六、申请材料
(一)统一提交材料:
1.《**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只租不售)》(原件一份);
2.其他必要材料(如:经大数据核查比对后,需进一步明确的材料:****法院判决书、财产分割协议;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表彰证明文件等)。
(二)分类提交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单位出具的编制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合同在有效期内)及近期12****银行工资流水清单原件;
3.引****人民政府人才引进批复或认定文件;
4.特殊困难家庭须提****领导小组直接审批的批准文件。
七、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受理)。
(二)申请地点:****中心大厅综合窗口(地址:******,联系电话:0718-****489)。
(三)申请方式:
1.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把关后,出具初审意见****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进行线上申报;
2.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向处理其家****政府职能单位提出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八、审核程序
(一)受理与初审:用人单位审核把关后,统一向窗口申报。
(二)联合审核:县住建局牵头****规划局、**局、人社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审查。各联审部门在收到核查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中心汇总联审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结论。
(三)公示公开:审核****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纳入配租轮候库;公示有异议的,****保障中心**相关部门复核。
(四)申诉渠道: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或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住建局****中心提出书面申诉(地址:****建设局****中心,电话:0718-****499),逾期不予受理。****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答复。
九、分配与入住
(一)分配方式:****保障中心采取公开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机关及新闻媒体现场监督。
(二)优先配租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
1.在本县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2.****政府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3.****领导小组直接审批的特殊住房困难家庭;
4.三孩及以上家庭。
(三)签约入住:配租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凭《**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入住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5****住建局****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标准缴纳首次租金、押金及相关费用后办理入住。
(四)放弃处理:未按时签订合同或办理入住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取消轮候顺序,间隔24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十、租金标准及费用
(一)租金标准:城峰国际保租房租金标准为6元/平方米/月(50㎡户型月租金300元,年租金3600元)。
(二)押金标准:申请对象按4000元/户标准缴纳押金,退租时结清所有费用、房屋设施完好并经物业验收后无息退还。房屋及设施有损坏的,从押金中抵扣赔偿款,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另行支付。
(三)物业服务费:按城峰国际所在小区标准另行缴纳。
(四)使用费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垃圾清运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五)家具家电:室内家具、家电由承租人自行配置,退租时自行搬离,不予补偿。
(六)装修管理:承租人不得对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改变房屋结构、拆改墙体、水电线路等)。如需进行简单装饰,不得破坏房屋原有墙面、地面及设施设备,退租时必须恢复原状。****保障中心书面同意擅自装修或造成房屋损坏的,取消保障资格并承担一切损失及恢复费用。
十一、保障期限
同一承租对象累计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五年期满后仍符合保障条件且经批准续租的,从第6年起,租金在当年度保租房标准基础上每年递增10%。
十二、监督举报
本次申请分配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718-****546
****中心举报电话:0718-****499
对采取隐瞒、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保障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来住保发〔2026〕1号文件执行。
(二****住建局****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该表****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或在公告下方自行识别二维码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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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