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肉牛市场价格下跌,稳定肉牛存栏,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保障畜牧业持续稳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宁农(牧)发〔2026〕1****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肉牛、肉羊养殖场(户)在县内外饲草经营主体购买干草,每头牛或每5只羊补助干草不超过1吨,每吨饲草补助不超过180元,养殖大户及农户每户补助不超过3600元,养殖场、企业、******社、家庭农场、****种场等经营主体每家补助不超过18000元。没有肉牛存栏或肉羊存栏的不予补助。
经验收,我村符合申报条件的共有2个**社,2****农场,4个养殖大户。**社分别为**县张******社、西****经济**社。家庭农场分别为西****农场、西****农场。养殖大户分别为刘继宗、米儿东、牛树军、赵忠良。**县张******社补贴饲草100吨,补助资金18000元;西****经济**社补贴饲草51吨,补助资金9140元;西****农场补贴饲草30吨,补贴资金5400元;西****农场补贴饲草30吨,补助资金5400元。刘继宗补贴饲草20吨,补助资金3600元,米儿东补贴饲草7吨,补助资1260元,牛树军补贴饲草20吨,补助资金3600元,赵忠良补贴饲草20吨,补助资金3600元。共补贴饲草278吨,补贴资金50000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日起7****政府提出意见。
公示期限: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7日
举报电话:0954-****739****农业农村局)
0954-****937(****)
附件:平峰镇畜牧救灾资金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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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