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工程规模1.项目概况**工程费用11859.69万元(包含建筑工程费、预备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设计费129.74万元。
预算金额:11989.43万元。
主要建设4F实践楼、2F综合馆、2F报告厅、3栋3F公寓楼、停车场、道路、综合管线等相关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等。
2.建设地点:莒**大店镇。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期要求:2年。
5.质量要求:要求达到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及清单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记录;2.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的资质等级如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审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资格材料到****报名。标书代写
(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文件的截止日期:2026年8月12日上午9:30时(**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莒**隆山路永盛嘉园****会议室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市莒**联系人:王经理电话:152****3629代理机构:****地址:莒**隆山路永盛嘉园联系人:刘工电话:155****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