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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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3 10:05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泸****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区**街道云台路68号5栋376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丹

被投诉人1:****

地址:**省**市三岔口西巷48号

被投诉人2:****

地址:**省****市月海路75号中所安置新村20幢6楼

成交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武晋路364号1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泸****商贸部(个体工商户)不服****、****于2026年6月16日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购置(项目编号:****)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7月1日收到后依法予以受理。 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 技术要求、标的名称: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联用仪将图片作为实际性要求属于违法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人为设置控标要求,存在以其不合理排斥限制投标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如下: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财政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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