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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审〔2026〕21号
关于同意变更**市耕地重金属污染源头风险管控及污染底泥治理工程(白托机耕灌渠污染治理工程、龙洞镇楠香村
农用地源头污染治理工程)的批复
****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申请变更**市耕地重金属污染源头风险管控及污染底泥治理工程(白托机耕灌渠污染治理工程、龙洞镇楠香村农用地源头污染治理工程)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变更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历史遗留构筑物清除837.16m3,收集125m3,表面清理预估2201.73吨,覆膜覆土覆绿11188.48㎡,水泥硬化护坡面积约3100㎡,固废处置1106.23m3,清淤11215.24m3,冲洗面积约16683.90㎡,污染底泥脱水约14837.76吨。2、楠香村灌溉支渠及周边池塘底泥清淤4294.7m3,底泥脱水处理运输量为3945.8吨。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为: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4065.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07.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9.14万元,预备费118.4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专项资金约3507.12万元,地方配套558.33万元。
项目建设工期为2026年5月至2026年12月。项目代码及其它内容仍按**发改申****号文件规定不变。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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