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20千伏东江输变电工程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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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发改核准〔2026〕24号

****改革局关于**220千伏东江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220千伏东江输变电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桥头镇等供电片区负荷增长需求,缓解**站、赵林站的供电压力,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220千伏东江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桥头镇岗头村,线路途经桥头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工程
建设220****电站1座,主变容量2×240兆伏安,无功补偿装置 2×(4×8)兆乏电容器组、2×(2×8)兆乏电抗器组。对侧工程:220千伏上洞站、赵林站分别扩建220千伏间隔工程,220千伏**站、元江站和110千伏枫树垅站分别建设保护改造工程。
(二)线路工程
1.建设220千伏上洞至东江双回线路工程
(1)自220千伏上洞站至东江站,**22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7.2千米,220千伏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0.31+3.72)千米。架空线路导线截面采用2×630平方毫米,电缆铜导体截面为2500平方毫米。
(2)升高改造500千伏渡横甲线,**500千伏双回路直线塔1基,**500千伏双回架空线路2×0.6千米,架空线路导线截面采用4×720平方毫米。
(3)**110千伏单回临时架空线路长1×0.8千米。
2.建设220千伏东江至赵林双回线路工程
(1)自220千伏东江站至赵林站,**22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4.45千米,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0.05千米,东江站侧**220千伏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0.27千米,赵林站侧**220千伏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0.15千米。架空线路导线截面采用2×630平方毫米,电缆铜导体截面为2500平方毫米。
(2)±500千伏**直流线路改造。将直线塔#2406塔的导线单联V型悬垂串,#2406塔下侧的接地极线路单联I型悬垂串改为双联I型串。
3.建设110千伏星赵甲乙线、元星乙线改接工程
(1)**11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0.03千米,110千伏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4.25+4.15)千米。架空导线截面采用1×400平方毫米,电缆铜导体截面为1200平方毫米。
(2)调整110千伏星赵甲线#20-#22段横担挂设,重新架设单回导线长约1×0.1千米。架空线路导线截面采用1×400平方毫米。
(3)改接110千伏元星乙线,**110千伏单回架空导线长约1×0.2千米。架空线路导线截面采用1×300平方毫米。
4.建设110千伏七桥线T接入东江站线路工程
**1回线路T接七桥线,形成东江站至220千伏**站联络线1回。**11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0.04千米,110千伏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4.15千米。架空导线截面采用1×400平方毫米,电缆铜导体截面为1200平方毫米。
(三)通信工程
1.沿东江站至上洞站220千伏**线路建设2条72芯OPGW+管道光缆,**光缆路径长为(2×7.2+2×4.03)千米。
2.沿东江站至赵林站220千伏输电线路建设2条72芯OPGW+管道光缆,与原有光缆接续,形成东江站至赵林站的2条光缆路由,**光缆路径长为(2×4.5+2×0.27)千米。
3.解口**站至赵林站110千伏线路的1条光缆入东江站,沿东江站至解口点**线路建设2条48芯管道光缆,**光缆路径长为 2×4.25千米。
4.解口**站至桥头站110千伏线路的1条光缆入东江站,沿东江站至T接点**线路建设2条48芯管道光缆,**光缆路径长为2×4.15千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6145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5362.5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本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能源局关于**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02025XS****539号)、项目站址及路径盖章图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改革局

2026年7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统计局,****政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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