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2026****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二次)
2.项目编号:****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服务地点:**县乾坤大街与**路交叉口东南方位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工程质量检测标准、规范及甲方的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6.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且所有检测项目均已完成并提供检测报告。
7.招标控制价:65.6784万元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6年7月22日
评标地点:**市高新区海河大道与曙光路交叉口向北 50 ****中心一号楼一楼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五号评标室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内网》上发布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成员:**永正工程****公司、******公司
投标报价:509357.20元
最终得分:95.41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省****公司、******公司
投标报价:472850.00元
最终得分:90.69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汇****公司
投标报价:500000.00元
最终得分:87.82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公示期:3 个工 作日(2026年7月24日-2026年7月28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原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 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一并提交(邮寄、传 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 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地 址: ****关区**路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372-****807
监督部门电话:0372-****255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大道与长青街交叉口东北角正元商务 4 楼
联 系 人:江宣厚
电 话:0372-****509、189****7308